东方雨虹: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8 18: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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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5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济南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
同》,公司为中信银行济南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济南东方雨虹”)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
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限额
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苏州银行扬州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虹石(江苏)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石新材料”)之间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债务人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折合人民币 1,500 万元。
州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虹石新材料之间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债务人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前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折合人民币 3,500 万元。
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北 京 银 行青岛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东方
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
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前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丰南支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建行唐山丰南支行与公司全
资子公司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技术公司”)之
间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前述
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
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其中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州壁安置
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德爱威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孚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虹毅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华砂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青耕置业投资有
限公司、广州天鼎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卧牛山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炀
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雨虹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广州东方雨虹置业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合称“联合子公司”)以其共有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财产分别与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签署《抵押
合同》,联合子公司为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与广州东方雨虹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州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同时,根据前述
主合同约定,联合子公司名下项目在建工程在满足抵押条件后须追加为本合同项
下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近日,联合子公司以其共有的在建工程为抵押财产分别与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重新签署《抵押合同》, 联合子公司为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与广
州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前述担保主债权本金合计为人民
币 20,000 万元。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为
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60 亿元的担
保,其中对济南东方雨虹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0,000 万元,对虹石新材料的担
保额度为不超过 50,000 万元,对青岛东方雨虹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60,000 万
元,对唐山技术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30,000 万元,对广州东方雨虹的担保
额度为不超过 3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2025
年 3 月 22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3)、《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前,公司对济南东方雨虹的担保余额为 4,000 万元,均为
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下简称“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
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济南东方雨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 10,000
万元;公司对虹石新材料的担保余额为 11,000 万元,均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虹石新材料剩余可用担保额
度仍为 50,000 万元;公司对青岛东方雨虹的担保余额为 53,000 万元,其中
额,15,000 万元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
余额,因此,青岛东方雨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45,000 万元;公司对唐山技术
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47,000 万元,其中 42,000 万元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5,000 万元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唐山技术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
度为 125,000 万元;公司对广州东方雨虹的担保余额为 4,624.23 万元,均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广州东方雨
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 30,000 万元。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对济南东方雨虹的担保金额为 7,000 万元(其中
本次担保金额为 3,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7,000 万元;公司对虹石新
材料的担保金额为 16,000 万元(其中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
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1,000 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剩余可
用担保额度为 45,000 万元;公司对青岛东方雨虹的担保金额为 63,000 万元(其
中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38,000
万元,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元;公司对唐山技术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77,000 万元(其中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42,000 万元,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5,000 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
金额为 24,624.23 万元(其中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
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4,624.23 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 20,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
保额度为 10,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济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涂装设备制造;防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
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
泥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涂装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
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
虹 100%的股权,为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济南东方雨虹资产总额 447,085,230.88 元,负债
总 额 298,114,734.17 元 ( 其 中 银 行 贷 款 总 额 0.00 元 ,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442,749,156.63 元,利润总额 57,093,748.85 元,净
利润 49,241,799.20 元。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济南东方雨虹资产总额 514,845,811.37 元,负债
总 额 347,506,607.20 元 ( 其 中 银 行 贷 款 总 额 0.00 元 ,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元,2025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35,675,405.26 元,利润总额 21,610,244.07
元,净利润 18,368,707.46 元(2025 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济南东方雨虹
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 8 级。
   (二)公司名称:虹石(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虹石新材料 4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虹石新材料资产总额 744,747,353.16 元,负债总
额 132,262,907.07 元 ( 其 中 银 行 贷 款 总 额 0.00 元 , 流 动 负 债 总 额
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490,914,057.65 元,利润总额 8,949,071.25 元,净
利润 20,051,629.47 元。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虹石新材料资产总额 950,852,325.45 元,负债总
额 332,016,027.87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10,000,000.00 元,流动负债总额
元,2025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62,468,004.77 元,利润总额 6,351,851.49
元,净利润 6,351,851.49 元(2025 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虹石新材料最
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 7 级。
   (三)公司名称:青岛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建筑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物料搬运
装备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专用设备制
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企业管理;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青岛东方雨虹资产总额 1,311,281,079.18 元,负
债总额 1,167,694,441.48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90,161,726.45 元,流动负债
总额 875,346,248.25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元,净资产 143,586,637.70
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1,131,471,530.83 元,利润总额 75,323,880.10 元,
净利润 64,565,538.73 元。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青岛东方雨虹资产总额 1,437,296,544.98 元,负
债总额 1,284,351,339.72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90,000,000.00 元,流动负债
总额 992,164,872.94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元,净资产 152,945,205.26
元,2025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248,250,358.54 元,利润总额 10,812,537.11
元,净利润 9,358,567.56 元(2025 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青岛东方雨虹
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 6 级。
   (四)公司名称: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学品);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
售;保温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不含砂石料);建筑装饰材
料销售(不含砂石料);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货物进出口(国家禁
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进出口除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
的技术进出口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唐山技术公司资产总额 1,212,206,997.99 元,负
债总额 795,037,636.13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80,131,780.82 元,流动负债总
额 523,232,017.22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元,净资产 417,169,361.86
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1,692,285,013.84 元,利润总额 189,812,075.29 元,
净利润 162,609,174.66 元。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唐山技术公司资产总额 1,549,718,070.15 元,负
债总额 1,092,683,437.51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80,131,780.82 元,流动负债
总额 722,618,072.37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元,净资产 457,034,632.64
元,2025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316,241,495.43 元,利润总额 46,900,318.56
元,净利润 39,865,270.78 元(2025 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唐山技术公司
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 8 级。
   (五)公司名称:广州东方雨虹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办公服务;翻译服
务;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
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摄影扩印服务;
通用设备修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停车场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
方雨虹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广州东方雨虹 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广州东方雨虹资产总额 142,939,935.36 元,负债
总额 137,745,061.04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7,679,163.56 元,流动负债总额
元。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广州东方雨虹资产总额 157,286,029.40 元,负债
总额 152,644,701.72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1,975,597.77 元,流动负债总额
等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信银行济南分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
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
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
所有应付的费用。
  (二)公司与苏州银行扬州分行之间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业务分别计算,即自
债务人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债权人与债
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
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解除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4)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每期债务的保证
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折合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
息、迟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
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公司与苏州银行扬州分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业务分别计算,即自
债务人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债权人与债
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
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解除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4)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每期债务的保证
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折合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
息、迟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
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公司与北 京 银 行青岛分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 京 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
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 京 银 行青岛分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
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
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
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
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
证责任。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 京 银 行青岛分行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
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 京 银 行青岛分
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五)公司与建行唐山丰南支行之间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
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日后三年止。(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
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3)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
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1)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
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
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
切费用。(2)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
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
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六)联合子公司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之间的《抵押合同》
  联合子公司以其共同持有的在建工程作为抵押财产提供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人民币贰亿元整及其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是为确保下属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
有助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济南东方雨虹、虹石新材料、青岛东方雨虹、
唐山技术公司及广州东方雨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且上述子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612,874.95 万元,
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58%。其中,公司及全资、
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607,137.95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35%;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为 5,737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23%。
  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 680,874.95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31%。其中,公司及
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675,137.95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08%;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
保金额为 5,737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23%。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承担损失等情形。上述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
造成。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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