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468 债券简称:16景峰01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报
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公
司”、“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
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不承担
任何责任。
摩根士丹利证券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16景峰01”或“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持续密切关注对该等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摩根士丹利证券特此出具本受
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根据景峰医药于2025年6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
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特别提示:
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做出预判。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景峰医药于2025年6月10日收到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
案件通知书》《起诉状》等文件【案号:(2025)湘0702民初5330号】,湖南省常
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景峰医药与安泉、肖琨、阿灼辉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纠
纷一案。《起诉状》的主要内容请见景峰医药于2025年6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公
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做出预判。
摩根士丹利证券就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摩根士丹利证券将继
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
时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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