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考核管理办法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
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
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为对符合本激励计划要求的激励对象进行有效考核,为
本激励计划执行过程中各限售期内限制性股票可否解除限售提供评价依据。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基础,严格按照本办法和激励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
分的激励对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首次激励对象,为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
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
四、考核机构
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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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体系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7 年三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基准年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份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2025 年 净利润增长率较 2024 年增长不低于 10.00%。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2026 年 净利润增长率较 2025 年增长不低于 15.00%。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年 2027 年 净利润增长率较 2026 年增长不低于 20.00%。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考核年度净利润以剔除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质承诺,下同。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
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及考核指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
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及考核指标如下表所示:
基准年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份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2026 年 净利润增长率较 2025 年增长不低于 15.00%。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 2027 年 净利润增长率较 2026 年增长不低于 20.0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
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行
权比例如下:
考评结果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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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段(X) 95 分及以上 95> X ≥ 90 90> X ≥ 80 80 分以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层面满足归属条件,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可归属额度=个人
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则不能归属部分由公司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次。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该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7 年,每年考核一次;若
预留部分限制股票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该预留部分限制股
票授予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
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确定被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及数量过程中,相关关联
董事应予以回避。
八、考核结果管理
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
毁。
重新记录,须当事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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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予以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将取消考评主体资格。
九、附则
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