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 杭萧钢构关于控股子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7 1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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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公告编号:2025-029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
(河北)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公司”)与玉田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就
河北公司位于国樾府住宅小区北侧、兴玉北路东侧、德正居住宅小区南侧土地(不
动产权证书号为冀(2017)玉田县不动产权第 0000624 号,占地面积 49,733.44
平方米)收储事宜达成一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实施不
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河北公司与玉田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就河北公
司位于国樾府住宅小区北侧、兴玉北路东侧、德正居住宅小区南侧土地(不动产
权证书号为冀(2017)玉田县不动产权第 0000624 号,占地面积 49,733.44 平方
米)收储事宜达成一致。本次土地收储由玉田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按照玉政字
202318 号《玉田县城区低效用地再开发暂行管理办法》执行,上述土地出让
收益按照比例与企业分成,分成价款在上述土地出让后 30 日内拨付。
   本次交易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玉田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法定代表人:杨国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30229750282369M
   企业性质:事业单位
   注册地址:玉田县伯雍东街 279 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闲置土地的回收 收购 储备工作 盘活存量土地 审核
供地 收回土地使用权 土地资产处置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收储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收储土地为河北公司老厂区相关土地,位于国樾府住宅小区北侧、兴玉
北路东侧、德正居住宅小区南侧土地,该地块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冀(2017)玉
田县不动产权第 0000624 号,占地面积 49,733.44 平方米,批准用途为工业,使
用权类型为出让。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的账面净
值为 955,453.87 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
法定情形。上述土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
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本次交易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收购方:玉田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被收购方:杭萧钢构(河北)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收购范围:杭萧钢构(河北)建设有限公司位于国樾府住宅小区北侧、兴玉
北路东侧、德正居住宅小区南侧土地,该地块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冀(2017)玉
田县不动产权第 0000624 号,占地面积 49,733.44 平方米,批准用途为工业,使
用权类型为出让。
   经玉田县 2024 年第十一次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通过,由甲方对上述土
地予以收购储备。乙方同意按照县政府 2024 年第十一次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决
定进行收储。
   收购价款及收购款支付:按照玉政字[202318 号《玉田县城区低效用地再
开发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地块公开竞价出让后,土地出让总价款全部缴
入县财政。因乙方不参与该地块竞买,财政部门按公开竞价成交价依法依规测算,
扣除集体应得、上级计提及相关税费等资金后的 60%给予乙方补偿。分成价款在
该宗地出让后 30 日内拨付给乙方。
  玉政字[202318 号《玉田县城区低效用地再开发暂行管理办法》第五章第
十二条规定“ 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土地由政府收储后进行公开竞价出让,土
地出让总价款全部缴入县财政。原土地使用权人未参与竞买或参与竞买未竞得该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开竞价出让成交后,按公开竞价成交价依法依规扣除集
体应得、上级计提及相关税费等资金后的 60%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补偿。补偿后,
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再另行补偿。”
  河北公司已收到玉田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落款的《土地
收储进展函告》:“目前,该宗面积 39,358 平方米土地,已签订出让合同,成交
价为 18,007 万元,受让单位已全额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五、本次收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土地收储是公司支持玉田县对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响应玉
田县土地规划要求进行的交易,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收到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的
运营资金,为公司从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转型发展提供支持。河北公司新生产厂
区已搬迁至玉田经济开发区并已投产,上述土地的收储不会影响河北公司的经营
发展,更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本次土地收储,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在扣除涉及资产账面净值、
收储费用、搬迁费用、相关税费等支出后预计为公司带来重大收益。公司将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具体金额最终以公司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公司将继续积极关注本次土地收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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