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四川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四川新材料”),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系四川新材料原担
保合同提前终止,公司根据实际业务经营需要调整的担保,本次担保金额
为 4,000 万元人民币。截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
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5.31 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5 年 6 月 17 日,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朗迪集团”)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中心区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编号:06500BY25000085),公司为四川新材料提供 4,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二)2025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5-2026
年度综合授 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朗迪集团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公告编号:2025-007)
。上述担
保事项已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四川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资产总额 217,131,589.47 242,704,464.73
负债总额 142,764,759.49 166,236,116.79
净资产 74,366,829.98 76,468,347.94
营业收入 210,776,724.23 70,100,236.33
净利润 8,974,933.94 1,965,302.9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类型:最高额保证
(三)保证期间:
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间为应收账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金额:4,000 万元
(五)本次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须反担保。
(六)上述担保事项均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四川新材料原担保合同提前终止,公司根据实际业务经营需要调
整的担保,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偿还债务的能力、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
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
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公司担保总额为 5.31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1.10%,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
保,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