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32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每 10 股派 3.1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 723,129,402.59 元;本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66,863,331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1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871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分配总额固定。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3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19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年 6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