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地: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6 2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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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房地产
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地产集团”)(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
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
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
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
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主要资产购买或出售情况如下:
  为助力公司拓展轻资产业务,打造中交地产特色产品谱系,提升
资产质量、增强抗风险能力,为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产集团、中交一公局
集团有限公司、中交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投资
有限公司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中交服务 100%股权。
  上述交易事项为购买资产,与本次交易的方向不同,并且与本次
交易无直接关系,无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
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广西中交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西中交”)减资前注册资本 25,386 万元。因广西中交开发的玉
林中交雅郡项目已实现交付,根据广西中交的实际情况,为实现股东
方资源的优化集中管理,
          各股东方协商将广西中交注册资本由 25,386
万元减至 10,386 万元,减资金额 15,000,公司收回投资款 6,000 万
元,中交一航局城市投资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中交城市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分别收回投资款 4,500 万元。
  广西中交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属于相同或者相
近的业务范围,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上述
交易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除上述交易外,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
司不存在其他主要的资产购买、出售情况。
  特此说明。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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