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
核查意见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天臣
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除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拟归
属的 89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同意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