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三佳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34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安徽众合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质押情况
能出现的业绩补偿等情况的履约保障,国之星半导体、家之合合伙、
合肥仁之合智能装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仁之合合伙”)
与我公司签订了《股权质押协议》,将上述三家企业在本次收购完成
后剩余的对标的公司合计持有的 49%股权质押给我公司,作为可能出
现的业绩补偿之债务的履约担保。
●该交易中有关人员已从我公司离职多年,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
易。
●该交易标的公司评估定价情况
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23,800.00 万元,与账面所有者权益 8,461.74 万
元相比,评估增值 15,338.26 万元,增值率为 181.27%,增值较高,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佳科技”、
“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安徽十月新兴成
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恒晟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福建晋江十月乾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
徽翰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国之星半导体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之星半导体”
)、合肥家之合智能设备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家之合合伙”)、自然人曹俊玉、自然人纵雷、
自然人何利强、自然人陈小飞合计持有的安徽众合半导体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众合半导体”
、“标的公司”
)51%股权。该交易已经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各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权收购协
议方能生效,届时将及时办理标的股权交割手续。该交易完成后,标
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披露的临 2025-32 号《三
佳科技关于收购众合半导体公司控股权的公告》
。)现将该交易的进展
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该交易的目的和原因特别说明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同为国内战略新兴产业半导体塑封设备领
域企业。该交易,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提升上市公司市场占有
率,增强团队研发创新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
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业绩补偿的履约保障措施
为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方系
指转让方中的自然人纵雷、国之星半导体,下同)承诺标的公司 2025
年度、2026 年度、2027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以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150 万元、
利润累计数不足 6,000 万元的,则业绩承诺方应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
补偿。
能出现的业绩补偿等情况的履约保障,国之星半导体、家之合合伙、
合肥仁之合智能装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仁之合合伙”)
与我公司签订了《股权质押协议》,将上述三家企业在本次收购完成
后剩余的对标的公司合计持有的 49%股权质押给我公司,作为可能出
现的业绩补偿之债务的履约担保。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述三家企业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质押股权对应出资额(万元) 对应持股比例(%)
合计 638.884615 49.00
三、该交易中有关人员的情况说明
该交易中有关人员已从我公司离职多年,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经核查,该交易中有关人员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纵雷于 2015 年 8 月从铜陵三佳山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
控股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离职,其未与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签订
竞业禁止等协议。截止目前,其不存在与我公司的任何经济纠纷。
何利强于 2015 年 2 月从铜陵三佳商贸有限公司(我公司全资子
公司)采购员岗位上离职,其未与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签订竞业禁止
等协议。截止目前,其不存在与我公司的任何经济纠纷。
兰双文于 2013 年 7 月从我公司运营部部长职务上离职,其未与
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签订竞业禁止等协议。截止目前,其不存在与我
公司的任何经济纠纷。
代迎桃于 2015 年 6 月从铜陵三佳山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我公
司控股子公司)技术部员工岗位上离职,其未与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签订竞业禁止等协议。截止目前,其不存在与我公司的任何经济纠纷。
四、该交易标的公司剩余 49%股权后续计划安排
自上述标的公司 51%股权交割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我公司没
有继续收购标的公司剩余 49%股权的计划安排。
五、该交易标的公司评估定价情况
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23,800.00 万元,与账面所有者权益 8,461.74 万
元相比,评估增值 15,338.26 万元,增值率为 181.27%,增值较高,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交易价格将以评估报告确定的标的公司评估结果为定价基
础,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标的公司 51%股权的交易价格确定为人民
币 12,138.00 万元。
我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根据本次交易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