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英诺特差异化分红送转特殊除权除
息(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50 元/股
(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3 日、2024 年 8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0)、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
号:2024-035)。
截至目前,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112,74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483%。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
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有股
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不得质押和出借。上市公司在计算相关指标时,应当从总股本中扣减已回购的股
份数量。因此,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差异化分红。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246,859,675.26 元,母公司报
表未分配利润为 521,180,998.74 元。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136,458,196 股,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 2,112,740 股后,剩余股本数为 134,345,456 股。
公司拟以前述剩余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专户回购股份)每
元,约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48%。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136,458,196 股,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 2,112,740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 134,345,456 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按照以
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
例)÷总股本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
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公司具体测算如下:
公司目前总股本 136,458,196 股,本次参与分配的股数为 134,345,456 股,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 2,112,74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因公司本次仅进行现
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故公司流通股份不发生变化,
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公司本次申请日前一交易日(2025 年 5 月 26 日)的收盘价格为 33.45 元。
(一)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
实际分派的现金红利指参与分配的股东实际收到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56 元
(含税)。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33.45-0.56)÷(1+0)=32.89 元/
股。
(二)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134,345,456×0.56)÷136,458,196≈0.5513 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33.45-0.5513)÷(1+0)=32.8987 元
/股。
(三)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
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
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32.89-32.8987|÷32.89≈0.0265%,小于 1%。
综上,本次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
下,影响较小。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