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5-031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及数量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实施
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2022 年
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故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
司 2022 年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6.8849 元/股调整为 17.9483 元/
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11.0028 万股调整为 16.3942 万
股。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及数量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实施
完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2023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3 年激励计
划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故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由 20.5238 万股调整为 30.5805 万股。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江虎、龙波、秦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2022 年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2023 年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 2022 年激励计划第二期与 2023 年激励计
划第二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考核条件,2022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与 2023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2022 年激励计划 1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第二期所涉 8.1971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 2023 年激励计划 67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所涉 28.838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同
时,由于 2023 年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
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 1.7417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
废。综上,本次共计作废 38.777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江虎、龙波、秦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及数量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实施
完毕。根据《管理办法》《2023 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3 年激励计
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故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由 15.3960 元/股调整为 10.2376 元/股,回购数量由 5.9910 万股调整为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江虎、龙波、秦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2023 年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 2023 年激励计划第二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考
核条件,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2023 年激励计划 5 名激励对象第二
期对应的 8.9266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将由公司回购注销,约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 0.0532%,回购价格为 10.2376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将
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 2023 年激励计
划的实施。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江虎、龙波、秦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9)。
(六)审议通过《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在成都市敬业路 108 号 T 区 1 栋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0)。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