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股份: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6 17:12:0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的自
有资金及/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不超过 35 元/股(含),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
号:2025-0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
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购公司股份 98,600 股,回购总金额为 3,016,997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5%,最高成交价为 30.7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0.52 元/
股。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
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香山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