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ST 迪威 公告编号:2025-046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迪威
迅”)于 2025 年 5 月 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
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
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
对年报问询函提及的事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核查,现
回复如下:
一、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你公司 2023 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股票交易自 2024
年 4 月 27 日起被我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本报告期,你公
司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以及带持续经营
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强调事项为公司
不存在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的股东,且股权较
为分散,各股东所持股份表决权均不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
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也不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
的选任;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
强调事项为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等重要岗位人员由一人兼任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
般缺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在大量应收款项,
公司对应收款项未能充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催收,应收款项
的催收相关内部控制未能充分有效执行。公司期末净资产为
与年报同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
险警示的公告》显示,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不存在《创
业板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任一情
形,你公司董事会向我所申请撤销对你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
退市风险警示。
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迪威智成发展有限公司与黑龙江建
工就(2024)粤民再 319 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签署
了《和解协议书》,约定你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前支付
日之前向黑龙江建工支付 300 万元,剩余 1,700 万元于公司
你公司前期就该案计提的预计负债 5,636.92 万元已全部冲
回。请你公司:
(1)明确说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及 2024 年年
度报告报出日,前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是否按照约定支
付相关款项,如未承诺或按期支付,则二审判决是否仍然有
效,未来是否存在被黑龙江建工以二审判决继续追索的可能。
企业回复: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黑龙江建工已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签收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黑龙江建工案出
具的《再审民事调解书》---(2024)粤民再 319 号,《再
审民事调解书》的主要内容为:“乙方应在 2025 年 7 月 1
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2000 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如未按
期全额支付的,则以未付金额为基数,按同期 LPR 利率 2
倍支付自 2025 年 7 月 2 日起至实际清偿期间的利息。乙方
一、乙方二就前述给付义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 修正)》第二十五
条规定“当事人在再审审理中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
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
效力,原判决、裁定视为被撤销”,《再审民事调解书》于
签收日具有法律效力,《二审民事判决书》视为被撤销。因
此,自公司签收该《再审民事调解书》之日起,二审判决已
视为被撤销,且此《再审民事调解书》为最终结果。
截至 2024 年年度报告报出日,按照《再审民事调解书》
的付款期限为 2025 年 7 月 1 日之前,公司目前未支付该《再
审民事调解书》的款项。
即使公司截至 2025 年 7 月 1 日仍未支付该《再审民事
调解书》的款项,二审判决仍然视为被撤销,公司未来不存
在被黑龙江建工以二审判决继续追索的可能性。
公司正在积极地与黑龙江建工洽谈 2,000 万元的支付方
案,以期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前解决支付问题。
(2)结合对前述问题的回复明确说明本次和解对公司
净资产以及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具体影响金额和确认时点,
有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企业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结合《和
解协议书》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再审民事调解书》,
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确认对黑龙江建工的债务 2,000 万元,
冲减对黑龙江建工预付负债约 5,632.92 万元,
差额 3,632.92
万元计入“投资收益”科目;上述会计处理,增加公司净利
润约 3,632.92 万元,同时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者权益约 3,632.92 万元;公司本报告期末在“其他应付款”
下已列示负债 2,000 万元,即使根据《再审民事调解书》于
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上述有关该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已执行的主要程序:
(1)获取《和解协议书》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
的民事调解书(2024)粤民再 319 号;
(2)与公司治理层及管理层了解和解协议的相关背景,
查阅关于和解协议的公告文件;
(3)检查迪威迅公司该债务和解相关的内部决策程序;
(4)获取律师关于债务和解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检查相关债务和解的会计凭证,复核公司的会计
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和解协议书》经人民法院《民
事调解书》确认并已经生效,《和解协议书》《民事调解书》
主要内容一致,不存在其他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若迪威迅
公司不履行支付义务,黑龙江建工应按照《民事调解书》向
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相关债务和解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有关规定。
司董事长季红、第二大股东李艳梅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
迪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无偿赠与现金 2,000 万元、100
万元。公司针对本次赠与无需支付对价,无附加条件,不附
有任何义务。季红捐赠资金来源于其向图为信息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为信息”)提供的借款,并由图为
信息代季红转账支付。请你公司:
(1)核实并说明自捐赠到账日至今你公司与捐赠人的
所有资金往来情况,包括支付薪酬、提供借款等,是否存在
捐赠日后向捐赠人提供借款或其他资金流回的情况,捐赠事
项是否具有真实背景,双方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协
议或安排。
企业回复:
截至回函日,自捐赠到账日起,公司与捐赠人李艳梅没
有资金往来。
自捐赠到账日起至回函日,公司累计归还捐赠人季红借
款 204 万元、支付工资 3 万元;同时,累计收到捐赠人季红
借款 375 万元。
因此,
此期间公司净收到季红借款 168 万元。
公司 2023 年度向董事长季红累计借款 10,780,000.00
元、归还借款 4,298,520.00 元及未偿还借款 6,481,480.00
元;2024 年度向董事长季红累计借款 1,190,000.00 元、归
还借款 2,172,500.00 元及累计未偿还借款 5,498,980.00 元;
借款 7,208,980.00 元。
彼时,季红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2,900,000 股,为公司董
事长,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股东
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在巨潮信息网披
露。
借款合同约定季红女士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公司可在规定的额度和期限内,根据
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一次或分批提取借款;董事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季红女士签署相关借款协议
或相关文件,并在有效期内及借款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本次借款系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无任何其他额外费用,
也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2023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后,公司和季红女士签订了借款合同之补
充协议,将借款合同的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基于上述所述,自捐赠到账日至今,公司不存在捐赠日
后向捐赠人提供借款或其他资金流回的情况。
季红作为公司董事长及股东、李艳梅作为第二大股东,
为协助上市公司纾困,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提升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自愿对公司进行货币资金捐赠。季红、李艳梅与公
司就上述捐赠事项均没有签署其他协议或存在其他利益安
排。捐赠资金时给予公司控股的下属公司,主要用于业务营
运,该公司获利后可通过分红等方式回馈母公司,母公司可
用来经营和解决债务问题。
因此,此次捐赠事项具有真实背景,双方不存在其他应
披露未披露的协议或安排。
(2)说明你公司及子公司未来是否存在被追回捐赠或
需要承担其他责任、履行其他义务的可能,说明接受捐赠事
项对公司期末净资产及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具体影响金额
和确认时点,有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
企业回复:
《赠与协议》的捐赠方明确承诺:本次赠与的财产,是
无偿的、没有附带条件的、不可撤销的,在本协议签订后该
赠与财产由受赠方根据经营情况自由支配,捐赠方不得干预
或过问;同时本次现金赠与的现金是其自身合法拥有的,不
存在争议或瑕疵,不存在被第三方主张权利的可能。
季红、李艳梅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迪威数据科技有
限公司的捐赠为无偿的,本次赠与无需支付对价,无附加条
件,不附有任何义务;因此,公司及子公司未来不存在被追
回捐赠或需要承担其他责任、履行其他义务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 2008 年年报
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 号)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收到捐赠的货币资金 2,100 万元,计入“银行
存款”2,100 万元、“资本公积”2,100 万元;上述会计处
理,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100 万元;公
司认为对于本次股东捐赠事项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规定。
(3)说明捐赠资金的具体用途,是否存在流向捐赠人
及关联企业,或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其关联企业情形。
企业回复:
公司接受捐赠资金的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接受捐赠资金去向 支付金额 比例
货款 1,422.00 67.55%
归还季红借款 152.00 7.22%
归还其他借款 166.00 7.89%
员工借支 102.00 4.85%
工资及社保 84.00 3.99%
租赁费 57.00 2.71%
咨询服务费 50.00 2.38%
退货款 30.00 1.43%
律师费 28.00 1.33%
其他费用 14.00 0.67%
总计 2,105.00 100.00%
从上表分类来看,公司接受捐赠资金主要用于支付货款
万元等。
截至 2025 年 2 月 11 日累计归还捐赠人季红借款 152 万
元。同时,公司捐赠到账日至回函日累计收到捐赠人季红借
款 375 万元。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接受捐赠的资金不存在流向捐赠人
及关联企业,或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其关联企业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 2008 年年报
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 号)规定:企业接受的
捐赠和债务豁免,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
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如果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
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
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
权益(资本公积)。此外,
《关于切实做好 2010 年年报编制、
披露和审计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告【2010】37 号)规定:公司应区分股东的出资行为与
基于正常商业目的进行的市场化交易的界限。对于来自于控
股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等向公司进行直接或间
接的捐赠行为(包括直接或间接捐赠现金或实物资产、直接
豁免、代为清偿债务等),交易的经济实质表明是基于上市
公司与捐赠人之间的特定关系,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
其他关联方等向上市公司资本投入性质的,公司应当将该交
易作为权益性交易。
已执行的主要程序:
(1)向公司治理层及管理层了解了受赠现金资产的相
关背景,查阅关于受赠现金资产的公告文件;
(2)获取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捐赠协议》,复核协
议约定的条款是否附有前提条件,公司及子公司未来存在被
追回捐赠或需要承担其他责任、履行其他义务的可能;
(3)获取捐赠及具体用途相关银行回单及单证附件,
核实账载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
(4)复核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有关规定,分析接受捐赠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经核查,上述捐赠不附有前提条件、公司及子公司未来
是不存在被追回捐赠或需要承担其他责任、履行其他义务的
可能,不存在流向捐赠人及关联企业,或上市公司董监高及
其关联企业情形。我们认为,接受现金捐赠导致货币资金及
资本公积增加,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
规定。
出售持有的参股公司陕西延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5%股权,
以及持有的中视华晟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64%股权,上述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你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发表保留意见,保留意见事项包括未能获得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你公司购买前述标的公司的价格公允
性。2022、2023 年度,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均就该事项发表保留意见。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本次股权出售的背景、原因及最新进展
情况,是否履行完备的审议程序,核实并说明公司和交易对
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协议或其他
利益安排。
企业回复:
陕西延中出售背景及原因:陕西延中主营业务为建设工
程施工,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施工资质,收购之初
是为了匹配公司智慧城市、智慧园区相关业务的工程施工业
务承包。2023 年上市公司逐渐转型到软件服务及人工智能领
域,智慧城市、智慧园区业务逐渐减少,该类资质不再为公
司带来收益。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出售陕西延中 35%的股
权。
陕西延中股权出售的最新进展情况:2024 年 12 月,深
圳市迪威融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威融汇”)与自
然人徐浩洋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陕西延中
股权转让完成后,迪威融汇不再持有陕西延中的股权。本次
股权转让经过了陕西延中股东会同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
买权,陕西延中履行了合同评审内部审议程序,公司与股权
受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协议或其他
利益安排。
公司已全部收到本次股权转让款 5 万元,因陕西延中及
其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本次股权转让尚
未在双方《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存在可能被股权受让方起诉的风险。但根据《股权转让
协议》约定“交割基准日”为 100%股权转让款支付之日,本
次股权转让款已经全部支付,陕西延中做出《章程修正案》
并将受让方徐浩洋列入《陕西延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名
册》,因此,公司认为本次出售陕西延中股权已经完成。
经公司核实,陕西延中股权交易对方为自然人徐浩洋,
公司与徐浩洋之间,除收到本次股权转让款外,没有任何资
金往来;公司董监高与徐浩洋之间也没有任何资金往来及关
联关系;因此,公司与徐浩洋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应披
露未披露的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
华晟”)
中视华晟出售背景及原因:中视华晟多年来一直从事广
播电视监管行业的 IT 系统开发和数据分析服务业务,公司
在 2014 年开始和鄂尔多斯地方政府合作建设数据中心,最
初的计划是收购中视华晟,与他们形成业务协同,将用户的
数据存储在低成本的鄂尔多斯数据基地,为用户提供系统开
发、数据存储分析的一体化服务。近年来公司因为回款等问
题造成投资能力下降,对鄂尔多斯数据中心的投入暂缓,当
初的业务计划也没有实现。由于这些变化,收购未能形成双
方的协同促进,反而因多重管理等因素引起业务发展后退、
效益下降现象。为双方更好的发展,公司决定出售该公司股
权。
中视华晟股权出售的最新进展情况:2024 年 12 月,迪
威融汇与深圳市仕力嘉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将其持有的中视华晟 64%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仕力嘉科技有
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聘请深圳中为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
价事务所(有限合伙)对中视华晟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
估,在此基础上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45 万元。截至
回函日已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
款已全部收到。因此,公司认为本次出售中视华晟股权已经
完成。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经公司总经理室审核通
过后,由印章保管人盖章生效;审议过程中包括经签核的“合
同评审表”及相关协议的签署,公司履行了完备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核实,中视华晟股权交易对方为深圳市仕力嘉科
技有限公司。除深圳市仕力嘉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本次
股权转让款外,公司董监高与深圳市仕力嘉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的股东、法人均没有任何资金往来及关联关系。因此,
公司与深圳市仕力嘉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应披露未披露的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
(2)明确说明出售子公司对公司净资产及财务报表相
关科目的具体影响金额和确认时点,有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企业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出售陕西延中
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计入
“投资收益”
约-113.39
万元,减少公司净利润约 113.39 万元,同时减少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约 113.39 万元。公司出售中视华
晟 64%的股权,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计入“投资收益”约
-187.85 万元,减少公司净利润约 187.85 万元,同时减少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约 187.85 万元;上述股
权转让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结合相关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
明确说明公司的会计处理时点、涉及金额等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前期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是否已充分消除。
会计师回复:
迪威融汇丧失对中视华晟控制权的时点为 2024 年 12 月
定,仕力嘉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实质上拥有中视华晟控制
权,故迪威融汇丧失对其控制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
规定“企业应当在合并日或购买日确认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资
产、负债。按照本准则第五条和第十条规定,合并日或购买
日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控
制权的日期,即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
策的控制权转移给合并方或购买方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的,通常可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一)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股东大会等通过。
(二)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
已获得批准。
(三)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四)合并方或购买方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一
般应超过 50%),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五)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合并方或被
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
风险。
让事宜且与仕力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仕力嘉于 12 月已支
付了 70%的转让款。截至回函日,本次交易转让款已全部结
清。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七
条规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
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
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
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三
十三条规定“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
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
数。”及第三十九条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
及业务,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
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综上所述,有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鉴于 2023 年报保留意见所涉事项是未能获取到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股权收购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本期已就
相关股权进行转让,已按协议规定收到大部分股权转让款,
剩余股权转让款预计可收回,因此上期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
影响已消除。
资产减值情况、限制性股票到期解禁以及前述重大事项的具
体进展等,分析说明报告期末净资产核算是否真实、准确、
完整,逐一对照说明是否不存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企业回复:
一)关于净资产
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约 3,578.38 万
元,较上年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增加 6,482.44 万元。
本报告期影响净资产增加的主要因素如下:
万元,相应增加净资产 2,100 万元。
元,剔除归属于母公司限制性股票摊销费用(约 1,308.25 万
元)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73.95 万元。
综上,公司本报告期增加净资产 6,482.44 万元的核算
是真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3.7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
第 10.3.1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
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第 10.3.11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
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内容为: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
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
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
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按照规定披
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
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七)未在法定
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公司根据《上市规则》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进
行了逐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是否触
《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
公司逐项核查情况 及相关
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
情形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
经审计,2024 年度,公司利润总额为-581.87
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万元、归母净利润为-834.30 万元、扣除非
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否
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5,463.85 万
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41,303.38 万元。
亿元。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的期末净资产为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
负值。
改变为正值
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及强调事
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 否
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深永信会审证
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字2025第 0006 号),审计报告全文已于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
公司不存在追溯重述的情形。 否
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
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
末净资产为负值。
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
“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
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 否
告”(深永信会专审字2025第 0063 号),
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全文已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
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于 2025 年
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 否
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
披露的除外。
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
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全体董事保
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 否
证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披
完整的年度报告。
露年度报告时间在法定期限内。
综上所述,对照《上市规则》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
规定逐项核查,公司不存在第 10.3.11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
一情形,公司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
风险警示的条件。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7 条和第 10.3.8
条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
退市风险警示。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已执行的主要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
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2024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834.30 万 元; 归属 于上市公 司股 东的所有 者权 益为
影响已消除。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及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执行了审计工作,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深永信会审证字2025第 0006 号》
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核查说明;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
形的逐项自查说明。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详细说明报告期内副董事长季刚的履职尽责情况,
结合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说明认定其
兼任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等重要岗位属于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一般缺陷的原因及合理性。
企业回复:
公司副董事长季刚兼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是由于上
述该两个职位人员离职,公司短时间内未能及时聘任到适合
人选,由于季刚在公司长期任职,对上述两个部门的情况及
运作流程熟悉,因此公司管理层决策暂由其兼任,是临时的
过渡性任职行为。
本报告期内,公司副董事长季刚兼任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在任职期内勤免尽责:充分履行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领导完成了公司本报告期内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
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
务等事宜;报告期内充分履行了财务总监的职责,组织完成
公司财务部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如各项业务的合同评审、
对孙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监督管理、组织制订公司的年度预
测与执行及季报、半年报、年报等如期披露。
在兼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期间,未出现未充分履职
情形。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
准如下:
本公司以利润总额的 5%作为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重大缺陷:错报≥利润总额的 5%;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
准如下:
重大缺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决策程序不科学,因决策
失误导致重大交易失败;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大量流失;媒
体负面新闻频现;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部制度指引,但没有有效运行;重大
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
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
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
陷。
根据上述定量标准,公司不存在错报问题;根据上述定
性标准,公司未出现重大缺陷与重要缺陷的情形;由于公司
副董事长季刚兼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本报期履职未出现
问题。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副董事长兼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等重要岗位属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是合理的。
对此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问题,公司管理层高
度重视,专门组织召开经营管理会议,着力行政人事部启动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招聘工作,随着公司经营情况的好
转,有望近期完成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招聘到岗,结束上
述临时状态,修复、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
(2)详细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对应收款项已采取的催收
措施,未能充分有效执行应收款项的催收相关内部控制的具
体原因,结合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说明
认定该事项不属于重大缺陷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本报告期,公司已采取的主要催收措施有:针对公司应
收账款余额较大的客户,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各相关
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追偿债务领导小组;一方面通过电话、发
函、拜访等商务手段进行应收款项的催收;另一方面对部分
应收款进行了诉讼、强制执行等司法手段追收。公司从各个
方面推动了催收事务流程进展,但因受各种外部宏观因素的
影响,催收效果滞后,报告期内还未实现显著成效。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如下:
本公司以利润总额的 5%作为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重大缺陷:错报≥利润总额的 5%;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性评价标准如
下:
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舞弊行
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者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外部审计发现公司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
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的缺陷;
其他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缺陷。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
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
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
缺陷。
根据上述定量标准,公司不存在错报问题;根据上述定
性标准,公司未出现重大缺陷与重要缺陷的情形;本报告期
催收效果不显著,主要是由外部因素影响造成的;公司董事
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
缺陷;公司对应收款项已采取积极的催收措施,未能充分有
效执行应收款项的催收相关内部控制属于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一般缺陷是合理的。
对此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问题,后续公司将进一
步加大力度对应收账款依法进行追收,强化执行力度,具体
到责任人,定期汇报催收进度,促进公司资金回笼,尽最大
努力减少公司损失;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项目综合判断后计提
减值准备。同时积极探索除催收外其他盘活资产、回笼资金
的方法,为公司尽早实现经营的全面正常化积极努力。公司
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
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完善落实应收账款的对账、催收相
关内部控制,减少逾期应收账款的产生,促进公司健康、可
持续发展。
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实施的审计程
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审计过程是否受限以及对公司自我评
价的评估过程等,明确说明认定上述事项未构成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的原因及合理性,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恰当、合理,
是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规定。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已执行的主要程序:
(1)通过访谈、 获取内控制度等方式了解公司的内部
控制情况并初步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性;
(2)通过执行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了解内控制度执行
情况;
(3)与管理层、 治理层沟通 2024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定量标准,按其直接
损失占公司资产的比率确定;定性标准,按涉及业务性质的
严重程度或根据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
等因素确定。前述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重要
岗位人员由一人兼任和应收款项未能充分采取有效措施进
行催收未导致财务报告错报或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依据上
述判断标准,将其认定为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
综上所述,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但上述事项
均系我们认为需提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注意的事项,
因此我们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相关要求,在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予以说明。
二、关于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5,463.85 万元,同比减亏 75.63%。
请你公司结合主营业务开展情况、行业趋势、同行业可比公
司情况等分析说明本期营业收入下滑的原因,结合成本费用
结转、毛利率变动等说明亏损减少的原因,说明净利润变动
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基本情况统计表:
收入类型 收入(万元) 收入占比 综合毛利率
信息技术服务
收入
系统集成及服
务
商品销售 53.10 0.13% 25.64%
其他业务收入 198.99 0.48% -0.42%
合计 41,606.22 100.00% 19.72%
入。本报告期实现收入约 25,979.83 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
万元,主要是控股孙公司客户香港赛马会交付增加所致。
后确认收入。本报告期实现收入约 15,374.30 万元,占全年总
收入的 36.95%,综合毛利率 10.11%;较上年同期收入增加约
案集成业务领域增加收入所致。
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本报告期实现收入约 53.10 万元,
占全年总收入的 0.13%,综合毛利率 25.64%;较上年同期收
入减少约 5,374.82 万元,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减少了商品销
售类业务开展。
告期实现收入约 198.99 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 0.48%,综合
毛利率-0.42%。主要是迪威迅运维收入所致。
基于上述情况,综合信息化建设类收入包含第 1 至第 3
项业务收入,其他业务类收入包含第 4 项业务收入。其他业
务收入毛利率大幅下降为负,主要系迪威迅运维收入所致。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1,987.27 万元,下降
幅度为 4.56%;从公司业务开展模式上来看,本报告期缩减
了商品销售类业务的规模。
单位:万元
上市公司名称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ST 迪威(300167) 41,606.23 19.72% 43,593.49 16.55% 45,849.88 18.90%
中科信息(300678) 50,700.13 20.62% 59,140.23 23.38% 55,471.16 27.83%
华是科技(301218) 50,097.91 22.17% 56,188.77 25.32% 47,244.34 24.34%
华本信息(300925) 432,050.62 19.79% 388,457.25 21.20% 358,583.28 24.60%
公司的三年毛利率变动不大,可比同行业公司近三年毛
利率变动趋势亦不大,公司毛利率变动基本符合行业毛利率
水平变动走势。
基于上,公司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约
年同期增加约 16,959.23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取得黑龙
江建工案的《再审民事调解书》减少预计负债 5,632.92 万
元、增加其他应付款 2,000 万元及增加投资收益约 3,632.92
万元;子公司杭州荆灿将对新疆百智的部份债权转让给深圳
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收益约 1,150.62 万元;
广州欧康与新疆百智的债务重组增加投资收益约 681.25 万
元;应收款项因上年度计提较多使本报告期信用减值计提减
少约 5,196 万元等。因此,公司认为公司净利润变动趋势与
营业收入变动背离是合理的。
减少 14.29%,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减少 1.02 亿元。本
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712.23 万元,同比减少 49.81%。
请你公司:
(1)结合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应收账款新增
及收回情况等,说明报告期末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本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应收账款新增及收回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期末
占全年 营业收入 期末 1 年以
序 本报告前十 收回应收账 1 年以内
客户名称 营业收 对应增加应 内的应收账 业务类型
号 五大营业收入 款 的应收账
入比例 收账款 款
款比例
信息技术
服务收入
信息技术
服务收入
系统集成
及服务
系统集成
及服务
系统集成
及服务
系统集成
及服务
系统集成
及服务
系统集成
及服务
信息技术
服务收入
信息技术
服务收入
信息技术
服务收入
信息技术
服务收入
系统集成
及服务
信息技术
服务收入
信息技术
服务收入
前十五大合计 34,636.02 83.25% 36,822.89 30,854.72 5,968.16 73.88%
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约 41,606.23 万元,其中前十五大
客户实现营业收入约 34,636.02 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
应收回约 30,854.72 万元,对应报告期末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
余额约 5,968.16 万元,占报告期末一年以内的全部应收账款
余额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的客户回款较快
所致,且从公司整体情况来看,是公司调整经营方式和业务
结构所致,有利公司正向发展。因此,报告期末一年以内的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大幅减少是合理的。
(2)结合账龄组合迁徙率的情况、预期损失率的计算
过程等,说明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和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除对信用风
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外,其余应收
款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账龄组合与无风险组合分别计量预
期信用损失。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
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
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信用损失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是在
历史信用损失率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前瞻性信息后确定的。公
司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
下:
账龄 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率、前瞻性信息调整情况及依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法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法计提坏
账准备
单位:万元
账龄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其中:迁入 5 年以上的金额 5,211 2,615 2,483
合计 43,783 33,238 25,068
账龄 2024 年迁徙 平均迁徙率
年迁徙率 基数(年)
率
账龄 注1 平均迁徙率 历史损失率的计算公司 历史损失率
组合计算的坏账准备与按照历史损失率计算的坏账准备,对
比差异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按历史损
坏账计提 坏账准备计提
账龄 比例 金额
坏账准备
A B C=A*B D E=A*D F=C-E
合计 25,068 7,307 6,498 809
经过上述迁徒率模型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应收账款按照
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较按照历史损失率计
算的坏账准备金额多 809 万元;
所以,公司认为应收账款按照账龄分析法组合坏账准备
计提是适当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程
序。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已执行的主要程序
(1)期末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大幅减少具有
合理性。
(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坏账准备计提未发现不充分的
情形。
坏账准备余额 1.08 亿元,本期新增计提 1,823.29 万元,转
回 3,913.61 万元。本期核销新疆百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疆百智”)应收款金额为 4,341.79 万元,核销
原因为债务重组。请你公司:
(1)详细列示本期计提以及收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的相关款项交易背景、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并结合坏账准
备计提依据、计提过程,说明本期计提及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的准确性、合理性。
回复: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期末计提坏 期末计提坏 补计提金
补计提金额
账准备金额 账准备金额 额的比率
预付款转
客户一 2,743.21 2,743.21 2,276.86 466.35 25.58%
入
客户二 保证金 1,865.00 1,498.00 1,098.50 399.50 21.91%
预付款转
客户三 1,444.01 1,444.01 1,299.61 144.40 7.92%
入
客户四 保证金 800.00 800.00 768.00 32.00 1.76%
客户五 单位往来 376.41 37.64 - 37.64 2.06%
客户六 保证金 200.00 100.00 40.00 60.00 3.29%
客户七 保证金 200.00 160.00 100.00 60.00 3.29%
客户八 保证金 200.00 20.00 - 20.00 1.10%
预付款转
客户九 163.93 81.97 32.79 49.18 2.70%
入
客户十 保证金 150.00 75.00 30.00 45.00 2.47%
预付款转
客户十一 144.44 72.22 - 72.22 3.96%
入
预付款转
客户十二 116.89 93.51 58.44 35.07 1.92%
入
预付款转
客户十三 108.00 54.00 21.60 32.40 1.78%
入
客户十四 单位往来 90.00 72.00 45.00 27.00 1.48%
客户十五 单位往来 80.00 40.00 16.00 24.00 1.32%
合计 8,681.89 7,291.56 5,786.80 1,504.76 82.54%
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因账龄变动,补计提坏账准备约
应收款补计提坏账准备约 1,504.76 万元,占本报告期补提金额
的 82.54%。
本报告期末,公司按照坏账计提的会计政策进行了其他
应收款的坏账计提,综合计提比率达 66.96%,公司认为本报
告期其他应收款的坏账计提是准确的、合理的。
单位:万元
转回坏账
客户名称 交易方式 交易金额 交易背景
准备金额
解决拖欠广州欧康的应
债务重组 786.68 948.86
新疆百智工程建设 付账款
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 1,479.38 加快应收款项的回款 2,958.75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核销 0.00 投标保证金无法收回 6.00
公司
合计 4,347.79 3,913.61
本报告期,迪威迅将对新疆百智的债权通过与广州欧康
进行债务重组转回坏账准备金额约 948.86 万元,全资子公司
杭州荆灿将对新疆百智的债权转让债权给深圳市大晟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转回坏账准备金额约 2,958.75 万元,控股孙公
司深圳新思确认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无法收回
进行核销转回坏账准备金额约 6 万元。因此,公司认为本报
告期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是准确的、合理的。
(2)详细说明核销新疆百智应收款项的具体情况,包
括交易背景、交易内容、交易金额、核销款项履行的审议程
序以及债务重组的具体情况,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及相关会计
处理的合规性。
回复:
一、 债务重组
合同价格 23,870,055.00 元,项目于 2021 年 5 月份完工并结算,
截止到 2021 年 9 月份,公司尚欠欧康通信工程款 5,967,513.75
元。欧康通信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该案件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判决,裁决公司向欧康通信支付款项共计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解决纠纷,逐步实现经营正常化,
持续推进判决债务的和解。公司了解到欧康公司也希望探索
更加积极的收取货款的可能性,遂制定了针对性方案并进行
沟通协商。2024 年 11 月初迪威迅公司与欧康公司初步达成
了“用迪威迅的债权与所欠欧康通信的债务进行债务重组”
的方案,并于 2024 年 12 月签署了《债务重组协议》。
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新疆百智三方签订《债务重组协议》,
约定迪威迅公司将新疆百智公司拖欠迪威迅货款的债权
康通信公司的债务 7,866,803.67 元。本协议生效后,迪威迅公
司不能再向新疆百智公司主张该项债权,欧康通信公司也不
能再向迪威迅公司主张工程款。
新疆百智三方签订《债务重组协议》,约定迪威迅公司将新
疆百智公司拖欠迪威迅货款的债权 10,542,873.00 元转让给欧
康通信公司,抵销迪威迅公司欠欧康通信公司的债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
公司发生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净资产为
-29,040,564.11 元,针对该项交易,公司认定该项交易成交金
额为 7,866,803.67 元,因此该项交易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标准。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
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交易的成交金额
(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议。公司 2023 年度净资产为-29,040,564.11 元,针对该项交
易,公司认定该项交易成交金额为 7,866,803.67 元,因此该项
交易未达到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标准,也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的标准。针对该项交易,公司管理层按内控管理流程,
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合同评审程序,通过后报公司总裁兼董
事长批准,完成了合同评审程序。
该债务重组是个多赢的协议:从公司角度解决了公司部
分债务问题,向正常化迈出了一步,有利于公司正向发展;
从欧康通信的角度,他们诉讼执行已很长时间,未取得任何
进展,迪威迅的主要资产为应收款项,债务重组置换了新疆
的应收款项,缩短了追讨行权路径,该债权的上层是地方政
府及地方平台公司的支付,获得的权益金额比原债权有所放
大,整体追讨债权收款的可行性得到了提高;债务重组协议
对新疆百智不产生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结合《债
务重组协议》,会计处理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广州欧康 7,866,803.67
借: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9,488,585.70
贷:其他应收款-新疆百智 10,542,873.00
贷:投资收益 6,812,516.37
迪威迅将对新疆百智的债权通过与广州欧康进行债务
重组转回坏账准备金额约 948.86 万元,增加投资收益权约
增加净利润约 681.25 万元及增加净资产约 681.25
万元。因此,公司认为上述会计处理符《企业会计准则》的
相关规定。
二、 债权转让
有限公司(曾用名“新疆中和阗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
《于田绿色生态脱贫产业园 PPP 项目劳务扩大分包合同》,
甲方对该项目享有应收农民工保证金人民币 19,875,000 元。
疆中和阗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策勒县绿色生态脱贫
产业园项目劳务扩大分包合同》,甲方对该项目享有应收农
民工保证金人民币 13,000,000 元。以上两项,甲方享有应收
保证金共计为 32,875,000 元。
公司为解决流动性问题 ,积极探索利用存量资产融资、
变现的渠道。国家积极推动解决地方政府和平台公司拖欠债
务的宏观政策为公司盘活此类资产提供了契机。经与大晟资
产洽谈达成以杭州荆灿的债权新疆百智保证金作为交易标
的《债权转让合同》。
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
合同》、《股权质押保证合同》,约定由杭州荆灿将享有对
新疆百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农民工保证金合计为 32,875,000 元
以 4.5 折即 14,793,750 元出让给大晟资产。合同签订后,大晟
资产完成了首期款项的支付,对剩余转让款项支付提供并完
成了质押担保。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股权质押保
证合同》,约定由杭州荆灿将享有对新疆百程建设有限公司
的农民工保证金合计为 32,875,000 元以 14,793,750 元出让给大
晟资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
公司发生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净资产为
-29,040,564.11 元,针对该项交易,公司认定该项交易成交金
额为 14,793,750.00 元,因此该项交易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的
审议的标准。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
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交易的成交金
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应当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净资产为-29,040,564.11 元,针对该项
交易,公司认定该项交易成交金额为 14,793,750.00 元,因此
该项交易达到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标准,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的标准。
针对该项交易,公司管理层按内控管理流程,组织相关
部门进行了合同评审程序,通过后报公司总裁兼董事长批准,
完成了合同评审程序。同期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该项交易的实现有助于公司盘活资产、改善现金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结合《债
务重组协议》,会计处理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大晟资产 14,793,750.00
借: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9,587,500.00
贷:其他应收款-新疆百智 32,875,000.00
贷:投资收益 11,506,250.00
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杭州荆灿将对新疆百智的部份债
权转让给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约 2,958.75 万元,增加投资收益约 1,150.62 万元,增加净利
润约 1,150.62 万元及增加净资产约 1,150.62 万元。因此,
公司认为上述会计处理符《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已执行的主要程序:
(1)取得其他应收款明细账,并取得相关资料复核其
账面记录是否正确;
(2) 核查公司的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是
否谨慎合理,核查公司的坏账计提情况是否充分;
(3)获取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明细表,核查坏
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准确性;
(4)向管理层了解相关债务重组、债权转让形成原因
及过程;
(5)检查相关债务重组、债权转让的相关协议、质押
证明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核实其业务真实性;
(6)检查公司本期将上述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转回时
的会计处理。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的坏账计提准确、合理。
(2)债务重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
“网新新思”)商誉余额 517.7 万元,未计提商誉减值。请
你公司补充说明网新新思近三年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及
变动情况,说明本次商誉减值测试的关键假设、关键参数、
具体过程及与前次测试是否存在差异,如存在请说明合理性,
并说明报告期未对网新新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合
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营业收入 23,696.82 24,180.86 25,751.03
营业成本 17,575.22 17,919.50 18,977.90
税金及附加 90.43 63.29 67.09
销售费用 741.47 793.43 1,032.36
管理费用 3,379.72 2,990.10 2,525.88
研发费用 1,238.97 1,352.73 1,696.27
财务费用 69.77 -6.53 -43.81
其他收益 253.98 254.54 98.34
信用减值损失 -67.60 -102.57 -145.53
营业利润 787.62 1,220.30 1,448.16
营业外收入 11.06 13.78 48.76
营业外支出 13.25 3.05 8.31
利润总额 785.43 1,231.04 1,488.61
所得税费用 17.14 -6.98 2.52
净利润 768.30 1,238.02 1,486.09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 5,487.35 4,567.86 20.13%
应收账款 7,779.03 8,118.80 -4.18%
其他应收款 379.40 321.66 17.95%
流动资产合计 13,888.00 13,595.94 2.15%
固定资产 65.64 79.81 -17.75%
使用权资产 153.89 105.41 45.99%
无形资产 125.18 143.06 -12.5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33.68 397.04 9.23%
资产总计 14,321.67 13,992.98 2.35%
短期借款 1,100.00 1,100.00 0.00%
应付账款 1,617.47 1,905.21 -15.10%
应付职工薪酬 2,589.54 2,437.35 6.24%
应交税费 269.44 222.93 20.86%
其他应付款 935.19 3.08 30263.37%
流动负债合计 6,652.88 5,851.16 13.70%
租赁负债 46.76 26.98 73.32%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26 39.54 37.22%
负债合计 6,707.13 5,890.70 13.86%
所有者权益合计 7,614.54 8,102.28 -6.02%
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测试过程及结果如下:
截止到本报告期,
网新新思目前的商誉为 517.71 万元,
关于未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具体如下:
关于深圳市网新新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
方法:
深圳市网新新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其主要为客户提供
全面的 IT 服务,同时提供高端的咨询服务、综合解决方案。
公司通过收购网新新思公司,可以提升公司在大数据、
云计算软件开发方面能力,提升为客户服务的内容。在市场
竞争环境下综合提升公司服务能力和水平,可以确保公司股
东和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通过收购网新新思有效地促进公
司战略发展规划的实施,该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企业发展战
略规划具有较高的契合度。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绩一直
保持稳中求升的势态,拥有大型金融机构固定的客户群体,
同时不断拓展新的客户群体。
公司测试了网新新思从收购并表日开始到目前的对母
公司的利润贡献,其对母公司的利润贡献大于收购所产生的
商誉,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产生的商誉 517.70
投资成本 1,162.00
股权占比 0.45
并表日开始到 2024 年底净利润合计 8,387.65
初始投资成本部分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774.44
上市公司从子公司获取的净利润大于商誉 3,256.74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从未来可以产生稳定的业绩及可靠
的现金流来判断,网新新思收购所产生的商誉不存在减值风
险。
会计师回复:
迪威迅公司对网新新思的企业合并发生于 2015 年度,
确认的相关商誉初始价值为 517.70 万元,合并完成后至 2024
年度,网新新思各会计期间净利润皆为正数,合并年度 2015
年 10-12 月开始至 2024 年度净利润分别为 170.88 万元、
万元,初始投资成本部分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3,774.44
万元,迪威迅从网新新思获取的净利润大于商誉。
经我们核查,至 2024 年末网新新思经营业绩良好,未
发现网新新思商誉存在减值情况,我们认为企业未计提商誉
减值准备是合理的。
减少 54.18%,减少幅度远高于营业收入降幅。请你公司结合
管理费用构成变化、费用发生明细等说明报告期内管理费用
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费用核算是否准确。请年审会计
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企业回复:
本报告期,公司管理费用约 6,459.72 万元,与上年同
期相比减少约 7,638.47 万元,降幅为 54.18%。
管理费用构成主要变化如下:
上年同期减少约 5,335.39 万元,占管理费用减少金额的
减少约 544.89 万元,占管理费用减少金额的 7.13%;此项费
用减少主要是由于控股孙公司深圳新思外包技术服务减少
所致。
减少约 498.46 万元,占管理费用减少金额的 6.53%;此项费
用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司倡导节省开支政策带来的效果。
减少约 416.66 万元,占管理费用减少金额的 5.45%;此项费
用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司优化人力结构所致。
约 373.92 万元,占管理费用减少金额的 4.90%;此项费用减
少主要是由于公司办公租赁场地减小所致。
基于上,公司本报告期管理费用大幅减少是合理的,费
用核算是准确的。
会计师回复:
已执行的主要程序:
(1)编制管理费用明细表并与报表数、总账数核对,
将费用中的薪酬及折旧、摊销等费用与相关科目核对,检查
其勾稽关系;
(2)计算并分析销售、管理费用中主要项目本年较于
上年同期变动的主要原因及其合理性;
(3)计算并分析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
率并与上年同期进行比较,分析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4)检查股权激励相关文件及会计账簿,了解股份支
付的会计处理方式,并与相应会计准则进行比较。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对
比上期大幅减少具有合理性。
三、其他公司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公司对照《上市规则》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逐
项核查,公司不存在第 10.3.11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
公司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
示的条件。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7 条和第 10.3.8 条规
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
风险警示,并且公司针对下列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企业回复:
本报告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约 9,284.56 万元,较去年
增加约 3,456.64 万元,增幅为 59.31%。货币资金增长的主
要原因有:
是货币资金增长的主要原因。
中视华晟 64%的股权转让款 381.50 万元及转让参股孙公司陕
西延中 35%的股权转让款 5 万元,
共计收到股权转让款 386.5
万元。
回款带来期末货币资金增加约 1,000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本报告期末货币资金增长是真实的。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获取公司报告期内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和银行对
账单,并与银行存款余额表进行比对;
(2) 针对银行对账单的资金流水与公司账面货币资金
的收付凭证,选取足够的金额,进行双向核对,关注大额异
常的资金收付;
(3) 函证公司报告期各期末银行存款余额及银行借款
余额,并关注是否存在用途受限制的货币资金;
(4) 对货币资金进行了截止测试,核对了银行对账单和
公司的账务处理,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关注资产负债
表日后是否存在大额、异常的资金波动;
(5) 独立获取了相关企业的《企业信用报告》,并与企
业相关的财务信息进行双向核对,评价企业相关信息的完整
性及准确性。
经核查,货币资金增长具有真实性。
及计提充分性,按单项计提的前两名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及计
提充分性
企业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和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除对信用风
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外,其余应收
款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账龄组合与无风险组合分别计量预
期信用损失。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
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
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信用损失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是在
历史信用损失率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前瞻性信息后确定的。公
司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
下:
账龄 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单位:万元
坏
序 主要内 期末余 坏账准 账计
客户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净值
号 容 额 备 提比
率
广州六合企
销售通
信设备 1,200.00 1,200.00 600.00 50% 600.00
公司
海南宏基晖 梦科园
建筑工程有 智谷项
限公司惠州 目劳务 1,016.42 1,016.42 508.21 50% 508.21
市分公司 分包
销售移
动破碎
站设备
东莞市美域
及东莞
龙通码 681.57 681.57 340.79 50% 340.79
技有限公司
头改造
项目劳
务分包
北京中讯瑞 销售计
公司 品配件
乌鲁木齐微
林草局
迅创展光电
科技有限公 523.76 42.28 481.48 502.62 96% 21.14
目
司
广州盛麟光 销售视
公司 系统
浙江银建装 物流大
公司 目
大宝山
芯工场(广 尾矿坝
展有限公司 理工程
项目
福建东方天 销售建
有限公司 一批
陕西迪威光 销售视
公司 系统
江西省中亚 通信设
展有限公司 收入
泰州医
药城信
无锡中智云
息网络
平台系 188.99 188.99 188.99 100%
公司
统建设
项目
中国移动通
商丘公
信集团河南
有限公司商 169.66 169.66 169.66 100%
目
丘分公司
江西分享网 民治宽
络有限公司 带项目 165.49 165.49 165.49 100%
深圳市图元 物流大
司 目
广州市长圣 数据机
信息科技有 房咨询 120.00 120.00 120.00 100%
限公司 服务
小计 6,512.40 4,228.24 52.02 2,232.14 4,387.88 67% 2,124.53
占比
小计 1,959.31 578.25 154.58 1,226.49 1,639.27 84% 320.04
合计
长期以来,公司一直是按照单项计提、按组合计提的会
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本报告期内上述客户的信用状
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上述客户的应收账款仍然沿用账
龄组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认为本报告期末 3 年以上(含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元) 坏账准备(元) 计提比例
新疆百智工程建设
有限公司
铜仁市纬源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
疆百智”单项计提的依据如下:
(1)2024 年 12 月取得了“新疆百智”出具给公司的付
款承诺函,
承诺于 2025 年 4 月底前向公司支付约 1300 万元~
月底之前支付完毕。
(2)2025 年 4 月公司收到了“新疆百智”工程款 1550
万元。
综上所述,依据“新疆百智”的付款承诺函及 2025 年 4
月回款进行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公司认为对客户新疆百
智的应收账款本报告期末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是充分的。
仁纬源”)单项计提的依据如下:
(1)公司对客户铜仁市纬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37,321,384.62 元,系本公
司建设的铜仁市纬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的市政工程项
目形成,该工程采用 BT 业务模式,铜仁市纬源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以 750 亩左右商业用地作为本项目的专用质押地块(A
地块、B 地块)。目前 B 地块经我司同意根据规划已用于建
设道路,其所得资金已偿还我司大部分工程款项。A 地块处
于正常质押状态,占地约 242 亩。2022 年 5 月 30 日收到法
院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决书,预查封铜仁市
纬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网签在名下位于贵州省灯塔循环
经济工业园区 8 号 B 区共计 177 套商业用房,查封期限为三
年,我司对该财产是首次查封,享有优先受偿权。
碧江区灯塔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8 号 B 区 257 套商业房屋
(总面积 17,836.77 平方米)进行法拍,法拍资产一拍挂牌
价 72,030,700.00 元,已流拍;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进行
第二次拍卖,挂牌价 68,429,165.00 元,已流拍;经两次法
拍均流拍,公司目前通过法院查封了铜仁市纬源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已网签在名下位于贵州省灯塔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8 号
B 区共计 177 套商业用房(总面积 13,073.32 平方米)。
(2)公司根据无锡桥一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出具的贵州省灯塔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8 号 B 区共计 257 套商
业用房市场价值项目资产估值报告(桥一评咨字【2025】0003
号)确认,公司查封的 177 套商业用房估值约 4,924.74 万元,
远高于“铜仁纬源”欠公司的应收账款 3,732 万元。
结合“铜仁纬源”的信用情况、查封资产情况、付款能
力等,综合得出预期信用损失率约 20%,公司依据此预期信
用损失率进行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对客户铜仁纬源该笔应收账款本报
告期末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是充分的。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相关项目合同、验收单、发票等资料,核查
其项目真实性,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2)通过公开渠道查询等方式查询客户相关信息,结
合业务情况了解公司主要应收款项的形成原因,分析其形成
的合理性;
(3)检查银行回单及期后回款,并与银行流水进行核
对,确认回款的真实性;
(4)分析相关应收款项形成原因、账龄、坏账准备计
提及核销情况;
(5)了解公司坏账计提政策,评价其是否符合会计准
则的规定。
(6)复核账龄组合账龄划分的准确性;
(7)复核账龄组合应收款迁徙率数据;
(8)复核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的准确性。
经核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未发现不充分的情形。
企业回复:
按账龄组合计提三年以上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坏
序 款项性 期末余 坏账准 账计
客户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净值
号 质 额 备 提比
率
南京迪威视
公司
中视士德数
据科技(北 投资意
京)有限公 向款 450.00 450.00 450.00 100%
司
广州市长圣
投资意
向款 404.00 404.00 404.00 100%
限公司
采购数
据机房
北京数园科
技有限公司 376.70 376.70 376.70 100%
备预付
款转入
北京中讯瑞 投资意
公司 证金
梦科园
海南宏基晖 智谷项
限公司 分包保
证金
五矿项
湖南三吉世 目勘查
公司 预付款
转入
福建闽星沅 采购钢
限公司 款转入
深圳市迅盈 并购意
限公司 金
采购 BBU
机柜加
北京中讯瑞 软件集
公司 份未交
付,预付
款转入
采购激
深圳极光世 光产品
公司 付款转
入
广东扬航电 采购 POS
公司 款转入
世界钟
表供应
壹企通(深
链系统
集成项 108.00 108.00 54.00 50% 54.00
询有限公司
目预付
款转入
小计 4,285.66 1,146.38 401.89 2,737.40 3,632.09 85% 653.57
占比
小计 941.81 132.86 423.14 385.81 790.76 84% 151.06
合计
长期以来,公司一直是按照单项计提、按组合计提的会
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本报告期内上述客户的信用状
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上述客户的其他应收款仍然沿用
账龄组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公司认为本报告期末 3 年以上
(含 3 年)的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是充分的。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公司其他应收款往来款明细,形成的合同、
原始单据,检查合同结算;
(2)通过公开渠道查询等方式查询客户相关信息,结
合业务情况了解公司主要应收款项的形成原因,分析其形成
的合理性;
(3)检查银行回单及期后回款,并与银行流水进行核
对,确认回款的真实性;
(4)分析相关应收款项形成原因、账龄、坏账准备计
提及核销情况;
(5)了解公司坏账计提政策,评价其是否符合会计准
则的规定。
(6)复核账龄组合账龄划分的准确性;
(7)复核账龄组合应收款迁徙率数据;
(8)复核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的准确性。
经核查,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未发现不充分的情
形。
充分性
企业回复:
本报告期增加约 2,860 万元,主要是全资子公司迪威新
软件在报告期内购入了 14 台 GPU 服务器约 2,726 万元引起
的。新疆哈密地区正在建设超大型的算力中心,该中心为满
足高耗电的算力应用而设计,运营性价比较高,公司计划尝
试延伸经营方式,将该批设备在当地形成算力包,自主经营
或者直接对外出售,这样预期将获得更长久或更高的收益,
目前由于等待机位的交付中;该批设备购入的时间较短,且
目前市场对算力服务器需求旺盛,货源由于禁运的原因持续
紧张、稀缺,价格坚挺;因此,公司认为该批设备不存在减
值情形。
附:本报告期末库存商品增加的主要明细
单位:元
单价 金额
存货名称 单位 数量
(不含税) (不含税)
H-100GPU 服务器 台 14 1,946,902.66 27,256,637.17
本报告期增加约 2,832 万元,主要是全资子公司迪威数
据为客户圣点世纪搭建算力平台(主要包括算力服务器设备,
配套软件及组网,约 2,900 万元)于报告期内未完成验收引
起的。目前算力平台建设在新疆哈密伊吾县算力产业园已组
网完成,正在调优阶段,预计在近期完成整体平台建设验收
移交。该项目款项公司已收到 3,058 万元,占合同总额(3,650
万元)的 80%以上,因此,公司认为不存在减值情形。
附:本报告期末合同履约成本增加的主要明细
单位:元
单价 金额
存货名称 单位 数量
(含税) (含税)
GPU 算力服务器 台 12 2,166,666.67 26,000,000.00
算力组网设备 套 1 1,960,000.00 1,960,000.00
其他服务 项 1 1,623,362.84 1,623,362.84
合同履约成本合计 29,583,362.84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公司收入成本明细表、存货明细表;查看重
要合同履约成本相关合同或立项单据,了解交易背景、履行
情况及后续安排,分析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规定;
(2)取得相关项目合同、验收单、收付凭证等资料;
(3)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本期存货大幅增长的原因
及跌价准备计提合理性;
(4)对期末存货进行监盘, 观察存货的保存及使用状
况。
经核查,存货增长具有合理性及未发现跌价准备计提存
在不充分性的情形。
企业回复:
本报告期实现了三次股权激励,股权激励费用摊销的具
体计算过程如下:
第 1.2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022-5-5
第 1.2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 2022-5-20
收盘价(授予日) 4.29
授予价 2.28
授予数量 6,600,000
股份支付总成本 13,266,000.00
年 5 月 20 日,第二个解锁期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本报期
摊销股权激励费用约 1,381,875.00 元。
(1)股权激励费用按年计算摊销情况如下:
项目 第一个解锁期 第二个解锁期 合计
分摊比例 50% 50% 100%
分摊金额 6,633,000.00 6,633,000.00 13,266,000.00
分摊总月数 12 24
分摊金额小计 6,633,000.00 6,633,000.00 13,266,000.00
(2)股权激励费用按季度计算摊销情况如下:
按季分摊 第一个解锁期 第二个解锁期 合计
小计 6,633,000.00 6,633,000.00 13,266,000.00
收盘价(授予日) 5.18
授予价 2.26
授予数量 22,140,000
股份支付总成本 64,648,800.00
年 9 月 6 日,第二个解锁期为 2024 年 9 月 6 日。本报期摊
销股权激励费用约 10,774,800.00 元。
(1)股权激励费用按年计算摊销情况如下:
项目 第一个解锁期 第二个解锁期 合计
分摊比例 50% 50% 100%
分摊金额 32,324,400.00 32,324,400.00 64,648,800.00
分摊总月数 12 24
分摊金额小计 32,324,400.00 32,324,400.00 64,648,800.00
(2)股权激励费用按季度计算摊销情况如下:
按季分摊 第一个解锁期 第二个解锁期 合计
小计 32,324,400.00 32,324,400.00 64,648,800.00
第 2.2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2022-6-13
第 2.2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 2022-11-1
登记日收盘价 5.77
授予日收盘价 5.18
授予价 2.26
授予数量 5,790,000.00
股份支付总成本 16,906,800.00
年 11 月 1 日,第二个解锁期为 2024 年 11 月 1 日。本报期
摊销股权激励费用约 3,522,250.00 元。
(1)股权激励费用按年计算摊销情况如下:
项目 第一个解锁期 第二个解锁期 合计
分摊比例 50% 50% 100%
分摊金额 8,453,400.00 8,453,400.00 16,906,800.00
分摊总月数 12 24
分摊金额小计 8,453,400.00 8,453,400.00 16,906,800.00
(2)股权激励费用按季度计算摊销情况如下:
按季分摊 第一个解锁期 第二个解锁期 合计
小计 8,453,400.00 8,453,400.00 16,906,800.00
综上所述,股权激励费用公司是按季度进行摊销的,本
报告期共摊销股权激励费用 15,678,925.00 元,公司认为股
权激励费用摊销计算过程是合理的。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司股权激励计划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进行测算, 验证公司
股份支付费用计提的完整性;
处理方式及业务真实性;
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
等相关规定,复核该等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经核查,我们认为股权激励费用的计算合理。
响金额的计算
企业回复:
本报告期实现了三次股权激励,股权激励费用摊销的具
体计算过程如下:
锁期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本次解禁 330 万股,授予价 2.28
元/股)
借: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7,524,000.00
贷:库存股 7,524,000.00
期为 2024 年 9 月 6 日(本次解禁 1107 万股,授予价 2.26 元
/股)
借: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25,018,200.00
贷:库存股 25,018,200.00
锁期为 2024 年 11 月 1 日(本次解禁 289.5 万股,
授予价 2.26
元/股)
借: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6,542,700.00
贷:库存股 6,542,700.00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司股权激励计划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进行测算, 验证公司
股份支付费用计提的完整性;
处理方式及业务真实性;
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
等相关规定,复核该等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经核查,我们认为股权激励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