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洲: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5 1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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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5-065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月16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一天,于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票简称由“*ST同洲”变更为“同洲电子”,股票代码仍为“002052”。
变更为1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涨跌幅、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
险警示的起始日及停复牌安排
开市起撤销;
于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复牌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
警示;
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变更为“10%”。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
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因此,公司存在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
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2023年年
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了《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公司股
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因公司与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大族控股”)存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而被大族控股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
施,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
订)》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2月7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公司与大族控股诉讼案件已和解并执行完毕,被冻结的主要银行账户已经
被解除冻结,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
公告》
  (2023-030、2023-036)。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等
尚存在其他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的情形。截至2024年4月20日,该种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尚未完全消除,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为 87,079,501.17 元 ; 2024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利 润69,609,438.04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的净利润孰低者为正值、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政旦志远(深圳)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
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公司被冻结资金为710,100.23元,占公司2025年第一季
度报告净资产的0.33%,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货币资金余额的0.71%。上述
被冻结银行账户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主要银行
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股票
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
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7、
件,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
险警示的申请。
   四、撤销风险警示的审核情况
   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6月
由“*ST同洲”变更为“同洲电子”,股票代码仍为“002052”,股票交易价格日
涨跌幅限制变更为1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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