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等情况
案》,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
利 58,036,330.02 元。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
则调整分配比例。
化。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的总股本 3,627,270,626 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16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
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2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6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
(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1 日至登记日: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
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部门: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咨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
咨询联系人:高雪
咨询电话:0431—81150933
咨询传真:0431—81150997
咨询邮箱:gaoxue@spic.com.cn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