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及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杰
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创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资金监管规则》
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53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62.0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9.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600002 号
《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
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
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于 2022 年 4 月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2 年 5
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支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4 年
天河支行、广东杰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以上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
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香雪支行募集资
金专户,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也相应终止。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与实际投资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实际投资占计划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实际投资情况
号 投资总额比例
智慧城市平台升级及产
业化项目
智慧安全产品升级及产
业化项目
募投项目投入合计 60,000.00 48,039.76 80.07%
序 实际投资占计划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实际投资情况
号 投资总额比例
募集资金合计 91,154.85 75,939.76 83.31%
(注:补充营运资金实际投入大于计划投入总金额系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理财收益用于项目本身所致。
)
三、本次结项、变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以及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和节余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智慧城市平台升级与产业
化项目的建设,已经达到增强公司智慧城市业务的服务能力、优化公司在全国市场
上的业务规划布局等预期效果。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
各项研发项目均已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该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使用资金占比
计划投资总额 实际投资总额 节余资金
募投项目 (3)=(2)/
(1) (2) 总额
(1)
智慧城市平台升级及
产业化项目
(注:节余募集资金总额不包含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节余资金主要由以下原因形成: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通过复
用研发人员、合理延长设备寿命、严格控制人员编制等方式,节省了项目开发实施
费用;2、通过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加快回款等方式尽可能节省了铺底流动资金;
获得了一定理财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益。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智慧安全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杰创研究院建设
项目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占
调整前投入 调整后投入 节余资金
投资项目 调整前投入总额
资金总额 资金总额 总额
比例
智慧安全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9,257.00 4,025.56 5,231.44 56.51%
杰创研究院建设项目 10,994.49 6,862.10 4,132.39 37.59%
合计 20,251.49 10,887.66 9,363.83 46.24%
(注:节余募集资金总额不包含利息收入)
智慧安全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计划投入资金 9,257.00 万元,调整后投入资
金为 4,025.56 万元,形成节余资金 5,231.44 万元,主要原因:建设投资方面,公
司通过复用自有 IT 设备和其他募投项目采购的设备、自建私有云平台提高算力资
源利用率、借用上游供应商测试设备等方式,大幅减少了软硬件的投入;在项目开
发实施费用方面,公司通过严格控制编制、复用多专业研发人员等手段,减少了项
目开发实施费用支出;同时公司通过闲置资金理财取得投资收益。
杰创研究院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 10,994.49 万元,调整后投入资金为
备和其他募投项目采购的设备、自建私有云平台提高算力资源利用率、借用上游供
应商测试设备等方式,大幅减少了该项目的软硬件投入;同时公司通过闲置资金理
财取得投资收益。
(三)超募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得超募资金净额 31,154.85 万元。
公司分别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于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合计 27,900 万元,加计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理财收益后,当前超募资金剩余金额
总计 5,267.61 万元。
四、新募投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公司拟将“智慧城市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节余资金,以及“智慧安全产品升
级及产业化项目”及“杰创研究院建设项目”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产生的节余募集
资金、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智算云服务建设及运营项目”。新项目具体情
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自用或服务于垂直行业对云计算、大模型、具身智能等技术的场景应用需求。
资金 16,088.71 万元,剩余部分公司主要以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 项目资金(万元) 占总投入比例
一 建设投资 64,598.00 81.88%
含:募集资金投入总金额 16,088.71 20.39%
其中:
智慧城市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节余金
额
智慧安全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节余金
额
杰创研究院建设项目节余金额 4,132.39 5.24%
超募资金节余金额 5,267.61 6.68%
二 项目开发实施费用 14,298.00 18.12%
三 项目总投资 78,896.00 1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员可根据项
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
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需的备案或审批程序,预计建设前完成项目审批与备案。
(二)项目必要性分析
以多模态大模型为代表的 AI 技术浪潮席卷全球,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广度
和深度改变生产生活方式,对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产生深远影响。各
行各业经历了信息化、数字化两轮转型,正加速迈向智能化变革。算力是前沿 AI
技术应用的重要基础,AI 算力需求在过去数年间增长了超过 15 万倍。以 CPU 为
核心的通用算力设施已无法满足日益增加的算力需求,以 GPU、TPU 等为代表的
加速算力、高性能算力设施已成为人工智能算力基建的核心,为各行各业数智化升
级提供重要基础,也带来广阔的算力服务需求。
为抓住这波 AI 智算产业机会,公司将“AI+云计算产品及解决方案业务”定位为
公司主营业务板块和 AI 战略的重要布局方向,该业务依托自主研发的“常青云”系
列云计算及算力产品,自 2023 年以来已经为政企、教育、公安、金融等多个领域
客户提供私有云、混合云相关产品和解决方案服务,并面向行业智能体(AI Agent)
开发业务需求,提供 DeepSeek 一体机、超融合一体机等本地算力硬件产品。该
业务经营模式以软件产品销售、软硬一体产品设备销售为主,部分项目会根据客户
需求提供技术开发服务。
目前,行业客户除了本地化部署算力的需求外,对租用算力云服务的需求也与
日俱增。以云服务方式提供的算力能力具有即取即用、灵活性高、综合成本低等优
势,并且结合云服务厂商提供的各项 AI 开发平台和中间件,能够加快 AI 产品应用
的开发效率。因此,公司在原有云计算技术商业模式基础上,通过本项目建设构建
弹性化、高可扩展的算力资源池,从“卖产品”到“卖服务”,升级商业模式,有利于
公司云计算技术的规模化、产业化,让更多开发者使用“常青云”、用好“常青云”,
并灵活适配不同规模与复杂度的客户需求,提升服务交付效率,降低边际成本。同
时,还有利于公司快速对接新兴行业场景,突破传统市场边界,触达更广泛的客户
群体,进一步加速“AI+云计算”业务的规模化扩张。
公司定位为人工智能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商,面向 AI 算力基础设施和 AI 行
业应用建设需求,以技术产品带动解决方案的商业模式升级。投资建设智算云服务
项目,既可保障核心业务的算力供给稳定性,支撑自主技术研发与业务落地,降低
对外部资源的依赖,同时为垂直行业提供“算力+场景”深度融合的服务,加速向产
品型、运营型业务发展。
智能算力是 AI 产业链的核心底座,通过投资建设智算云服务项目,公司可深
度融入行业生态,形成“技术+服务”双轮驱动的商业模式。此外,开发弹性算力订
阅、资源按需调配等创新模式,推动业务从单一服务向平台化运营升级,延伸价值
链并提升客户黏性,形成差异性的竞争优势。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算力基础设施是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 年 5 月 24 日,国
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
方案》,明确提出布局全国算力网络枢纽节点,启动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全国建
设八大算力节点,并规划了 10 个国家数据中心集群,为 AI 技术应用提供完善的
基础设施。近年来颁布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
《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
展行动计划》
《广东省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暨“粤算”行动计划(2024-2025
年)》等政策,为企业在智能算力服务领域的投资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与方向
保障;而我国在 2024 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把积极推
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深化大数据、人
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列入政府工作任务,算力产业政策和人工智能产业政策的不断
加码,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显著提升了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人工智能产业规模正在加速扩大,据艾瑞咨询测算,2024 年中国人工智能产
业规模达到 2,697 亿元人民币,且 2025-2029 年将保持 32.1%的年均复合增长
率,将在 2029 年突破万亿规模。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向多模态融合、因果推理及
端到端集成方向演进,AI 智能体、具身智能、端侧 AI 应用的能力迅速提升,对 AI
算力的需求迅猛增长,AI 算力基础设施全面升级。此外,云计算作为 AI 应用发展
的重要基础设施,云计算技术能够实现多元异构算力资源的“池化”,为场景应用 AI
提供即取即用、统一调度的算力、存储、网络资源,并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
AI 算力使用成本,公域的云 AI 应用和私域的云计算部署需求有望大幅增长,为 AI
算力的消纳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近年来,公司保持了较高强度的研发投入,2022-2024 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
域,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和创新,形成了人工智能技术、智能算力技术、物联感知
技术三大技术体系,支撑产品开发和应用解决方案落地。在智能算力技术方向,公
司掌握云计算技术、超融合技术和高性能计算等核心技术,具备云平台、智算平台、
智能体开发平台等算力云服务所必需的技术产品,对完成算力云项目建设、提升算
力集群资源利用率与管理效率,管理异构算力资源提供了有力支撑。
公司的人工智能行业应用及产品,在政务、公安、教育、交通、能源、先进制
造等多个行业布局深耕,实现了众多标杆用户案例落地,形成覆盖众多细分场景的
行业解决方案库,在区域布局方面,公司以广州、北京双总部为核心,依托全国 30
余处分支机构,拓展及巩固全国布局。行业客户对人工智能应用赋能业务场景的需
求正在持续涌现,算力资源与智算云服务的需求为该项目的算力消纳提供了充分
保障。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达产年限:5 年(不含建设期),达产后拟实现年销售收入约 18,396.23
万元,年净利润约 4,056.23 万元,静态回收期约 4 年,具有较好的投资效益。
(五)风险和应对措施
智能算力需求受宏观经济波动和行业数字化转型进度影响,可能出现短期需
求波动;同时,若市场竞争加剧,将导致服务价格下行压力。公司将动态调整业务
结构以匹配市场需求,与垂直行业用户签订长期合作协议,锁定核心客户,强化差
异化服务,提升附加值,避免同质化竞争。
智能算力技术迭代速度快,若技术上发生重大突破,将可能令现有软硬件产生
代差,影响其领先性或性价比。公司将强化技术预研团队,动态跟踪行业技术趋势,
采用长期合作协议方式锁定硬件设备生命周期内的服务消纳,通过提前与相关专
业厂商签订设备回收处置约定等方式对冲跌价风险。
智能算力建设周期长、初期投资大,可能面临建设成本超支或融资环境收紧导
致的现金流压力,也可能因收款不及时、应收账期等问题导致现金流压力。公司一
方面将严格规范资金的使用与审批,加强成本控制,通过有效的财务监管机制,充
分预警与规避相关的资金风险;另一方面针对该项目业务制定专门的授信政策和
销售策略,筛选优质客户,严控信用风险。
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突变、行业竞争加剧、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产能释放不及预期,相关产业不能保持同步协调发展,可能产生项目收益不达预期
的风险。公司一方面采用长期合作、统租包销等方式减少闲置算力,另一方面通过
在算力云平台上提供更多 AI 插件、中间件、开发平台,为客户提供除算力以外的
更多技术附加值,从而提升业务竞争力、提升收益空间。
五、本次结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
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结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
系公司基于战略规划、政策指引、市场环境和产业布局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符
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
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战略及外部环境现实情况
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
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结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结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
资金投入新项目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审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变更是公司依据整体发展战略等因素做出的决
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结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
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结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
余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决策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相关事项,是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
展战略及外部环境现实情况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的核查
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温志锋 孟庆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