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锁定期满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06 2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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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药业集团                      第二期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锁定期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 2025-049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锁定期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和 2022
年 5 月 18 日分别召开八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
于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
相关议案。2022 年 5 月 31 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修订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2022 年 5 月 19 日和 2022 年 6 月 1 日《中国
证 券报 》 、 《上海证券 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 证券交 易所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
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 2025 年 6 月
   一、本期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和锁定期
   本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同意公司实施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
关事宜。
   截至 2022 年 6 月 7 日,本公司第二期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
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 6,275,372 股,占公司总股本(1,911,733,078 股)的比例为 0.33%,
成交金额合计为 75,740,661.60 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 12.07 元/股。至此,公司第二
期持股计划已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2022 年 6 月 8 日,本公司披露了《健康元药业集
健康元药业集团                      第二期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锁定期满的提示性公告
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2-059)。截至本公告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
为 6,275,372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829,453,386 股)的 0.34%。
   根据《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
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
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锁定期为 2022 年 6 月 8 日至 2025 年 6 月 7 日。
   二、本期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本期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后,本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处置。
   本期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
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买卖的期间另有规
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
划名下时起计算。
   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期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
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
健康元药业集团              第二期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锁定期满的提示性公告
  (2)本期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本期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期持股计
划可提前终止;
  (3)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
前 10 日内,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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