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凌云B: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04 20: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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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00957     证券简称:*ST 凌云 B     公告编号:2025-033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6 月 2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御泉大道 288 号卓思道温泉度假酒店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6 月 25 日
               至2025 年 6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B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的预案
    度 5000 万元的议案
会议听取事项: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
  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5000 万元的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B股       900957   *ST 凌云 B   2025/6/18   2025/6/13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请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7:
日 13:30 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会议开始后将不再接受股东登记。
  登记时,法人股东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
出席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
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现场登记地点:董事会秘书处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1088 号 501 室
邮政编码:200122。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一) 参加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二)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21-68400880 传真:021-68401110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1088 号 501 室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6 月 25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本的预案
        保额度 5000 万元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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