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2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5/1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5 月 14 日~2026 年 5 月 13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0亿元~20亿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3,460.86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47%
累计已回购金额 56,956.52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5.95元/股~16.8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4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
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所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5年3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
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7%,购买的最高价为16.8元/股、最低价为15.95元/股,支
付的金额为56,956.52万元。截至2025年5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与金
额与上述一致。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