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资料,未发现其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
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
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罗清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