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 2025-023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年4月22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 2,000万元-4,000万元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0%
累计已回购金额 0.0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
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预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5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尖峰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
(临 2025-014)、
《尖峰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临 2025-02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本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
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