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20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6,427,200 股,占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的 0.19%,最
高成交价为 15.7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2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9,987,954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公
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