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钧达股份”)于2025
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满良先生
因其岗位重要性,延长其等待期为 48 个月、60 个月。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
行权期共计 5 期,除张满良先生外的激励对象前三个可行权期对应解锁比例分别
为 30%、30%、40%,张满良先生于第四、第五个可行权期对应解锁比例分别为 50%、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海南钧达汽车饰件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作出《关于公司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
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
其作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 2022 年 6 月 13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3.90 万份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为 60.92 元/份。公司已完成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股票期权(第一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
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一批)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 2023
年 1 月 16 日为预留授予日(第一批),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95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60.92 元/份。公司已完成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第一批)登记工作。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
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第二批)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 2022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公司
调整为 43.15 元/份,首次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23.90 万份调整为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意以 2023 年 5 月 23 日为
预留授予日(第二批),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8372 万份股票期
权。
(第二批)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 2023
年 5 月 23 日为预留授予日(第二批),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8372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3.15 元/份。公司已完成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第二批)登记工作。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101 名激励对象
行权 68.7024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更新稿)》。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有 3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53.2668 万份。同时鉴于有 1 人违反公司
规章制度,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其第一个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
行权的数量共计 0.8389 万份。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36 人变更为 103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13.0297 万份变更为 258.9240 万份。
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
一批)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有 6 名激励对象已离
职,同意注销 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0.3458 万份。同意符合
行权条件的 11 名激励对象行权 22.7541 万份股票期权。
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
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公司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43.15 元/份调整为
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
二批)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
批)所涉及的 5 名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同意注销该 2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4952 万份。另外,剩余 3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
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可行权比例为 50%,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行权价格为 42.404 元/份。
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具备行权条件的 72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
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可行权比例为 30%,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权价格为 42.404 元/份。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满良先生因其岗位重要性,延长其等
待期为 48 个月、60 个月,其持有的 27.9615 份期权现未满行权条件。
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更新稿)》。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有 2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离职,1 名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对象身份要求,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 29.1640 万份。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03 人变更为 73 人,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90.2216 万份变更为 161.0576 万份。
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成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考核目标,公司同意对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73 名激励对象合计 1,040,154 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11 名激励对象合计 227,533 份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3 名
激励对象合计 101,709 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的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 2024年度子公司捷泰科技实现净利润不低于38,000万元。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 2024年度子公司捷泰科技实现净利润不低于38,000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捷泰科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捷泰科技全部在有效期内的
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
告(中汇会审20252146 号):2024 年度子公司捷泰科技实现净利润为负值,公司层
面业绩未达到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考核目
标,公司将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73 名激励对象合计 1,040,154
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
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3 名激励对象合计 101,709 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予以注销。
本次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予以办
理后最终完成。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
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
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相关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
权不得行权。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73 名激励对象合计 1,040,154 份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11 名激励对象合计
二批)3 名激励对象合计 101,709 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钧达股份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钧达股份注销
《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