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5-039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违规担保情况概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二级控股子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的时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安祥未经
公司审议程序,擅自使用海南弘天金额为 1.46 亿元、1.5 亿元和 1.7 亿元 3 张
定期存单违规对外担保,导致存单内的 4.66 亿元存款全部被划走,并导致公司
股票自 2020 年 7 月 2 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
二、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海南弘天已就上述三笔违规担保,对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以下
简称广州银行珠江支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
重庆分行)分别提起了诉讼。据公司向海南弘天了解,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珠江支行 1.46 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广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海南弘天的全部诉讼请求。海南弘天上诉后,广
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案涉《存单质押合同》无效,改判撤销一审判决,判
令广州银行珠江支行向海南弘天返还 7300 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双方不服二
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后,已判决维持广东省高
级人民法院(2022)粤民终 74 号民事判决。海南弘天至今未收到该案回款。
海南弘天诉广发银行重庆分行 1.7 亿元质押合同纠纷一案,成渝金融法院一
审判决驳回了海南弘天的诉讼请求,海南弘天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重庆市高级
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已认定案涉《权利质押合同》无效,改判撤
销一审判决,判令广发银行重庆分行向海南弘天返还 8500 万元并计付相应的资
金占用费。海南弘天至今未收到该案回款。
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珠江支行 1.5 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一案,海南弘天于
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定,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不属经
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因此裁定驳回原告海南弘天的起诉。海南弘天不
服该裁定,已提起上诉。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弘天尚未追回任何款项,后期能否追回以及追回多
少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目前暂时无法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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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