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03 18: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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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6,409,100 股。据《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
配的权利。
  公司 2024 年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84,214,913
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6,409,100
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即 377,805,813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1.00 元÷10×377,805,813
股)÷384,214,913 股=0.0983318 元/股(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
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3318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 2024 年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 384,214,913 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
已回购股份 6,409,100 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即 377,805,813 股),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 1.000000 元(含税),预计本次利润分配 37,780,581.3 元(含
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
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
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实
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1.00 元÷10×377,805,813 股)÷384,214,913
股=0.0983318 元/股(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
收盘价-0.0983318 元/股。
持一致。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
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
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将按
照利润分配总额不变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因此,按公司总股本折算
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1.000000 元
÷10×377,805,813 股)÷384,214,913 股=0.0983318 元/股(含税)。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3318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同富工业区雄韬科技园咨询
联系人:林伟健
咨询电话:0755-66851118 转 8245
传真电话:0755-66850678 转 8245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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