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30 19: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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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4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分红比例不变的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过,具体分派方案:公司拟以公司现有股本总数 306,371,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送现金股利 1 元(含税),2024 年度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 30,637,133.4 元。除此之外,公司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具体分红基数以股权
登记日实际数为准。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6,371,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
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
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做出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9 区洪浪北二路 30 号信义领御研发中心 1 栋
       咨询联系人:李 想/陈 洋
       咨询电话:0755-36690853
       咨询传真:0755-33236611 转 808
       咨询邮件:stock@longood.com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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