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5-031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和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八次会议
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规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一)募集资金规模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由不超过 74,763.16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
超过 73,763.16 万元(含本数)。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调整前:
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况/(九)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4,763.16 万
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使用计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4,763.16 万元(含本数),
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调整后:
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况/(九)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3,763.16 万
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使用计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3,763.16 万元(含本数),
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发
行相关事宜的授权,本议案所述的发行方案调整事宜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范围
内的事项,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发行数量
因募集资金总额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调整由不超过
如下:
调整前:
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或其他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将作相应调整。”
况/(五)发行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256,038,216 股(含本
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
票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
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或其他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将作相应调整。”
况/(五)发行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252,613,560 股(含本
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
票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
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摘要/(七)补充协议摘要: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与珠江实
业集团签订了《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对《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原协议’)部分条款进行了调
整,具体如下:
(1)将原协议第一条‘股份认购条款’之‘1.3 发行数量、发行规模、定价基
准日和发行价格’之‘1.3.1 发行数量’变更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
量为不超过 252,613,560 股(含本数),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甲方本
次发行的股票全部由乙方予以认购,最终发行及认购数量将由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根据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方案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
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发
生其他事项导致发行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若
证券监管部门对前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2)将原协议第一条‘股份认购条款’之‘1.3 发行数量、发行规模、定价基
准日和发行价格’之‘1.3.2 发行规模’变更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3,763.16
万元(含本数),由乙方全部认购,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公司基于上述调整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做出修订,具体
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珠江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广州珠
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3)等文件。
二、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调整及相关文件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
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上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
否获得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