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6 证券简称:招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系统
? 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8日
?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网络投票仅适用于A
股股东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其中网络投票仅适用于 A 股股东。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6 月 25 日 上午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五楼会
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6 月 25 日
至2025 年 6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注:股东董事为非执行董事。
(二)本次股东大会汇报事项:
(三)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及汇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
网站的日期为 2025 年 3 月 24 日、3 月 25 日、4 月 29 日和 5 月 28 日的公告,
以及与本通知同时发布的本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四)特别决议议案:12
(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10、11、12、13
(六)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七)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 A 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
便利投票,本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
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 A 股股东名
册主动提醒 A 股股东参会投票,向 A 股股东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
等信息。A 股股东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
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
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 A 股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
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 A 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 A 股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
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针对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
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六)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H 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公司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36 招商银行 2025/6/18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 股股东出席登记时间:2025 年 6 月 20 日至 23 日。
(二)A 股股东出席登记方式及提交文件要求
A 股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出席及投票,
也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及投票;A 股自然人股东可以亲自出席及参加投票,
也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及投票。接受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人股东亲自出席的登记方式
A 股法人股东请将下列文件的复印件于登记时间内以邮寄、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本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股东会
或董事会关于授权的决议)(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证券账户开
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身份证件,现场参会时需携带上述文件(除法人营业执照外)的原件。
A 股自然人股东请将下列文件的复印件于登记时间内以邮寄、电子邮件方
式送达本公司: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
件),现场参会时需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
A 股法人股东请将下列文件的复印件于登记时间内以邮寄、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本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证券
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加盖公
章)和出席代理人身份证件,参会时需携带上述文件(除法人营业执照外)的
原件。
A 股自然人股东请将下列文件的复印件于登记时间内以邮寄、电子邮件方
式送达本公司: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股东本人身份证
件、代理人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参会时需携带上述文件(除
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外)的原件。
若 A 股股东为境内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 A 股法人股东公章并由其法定
代表人签署。若 A 股股东为境外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 A 股境外公司法
人股东印章或由其董事或董事会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若 A 股股东为自然人
股东,授权委托书须由 A 股自然人股东签署。
若授权委托书由 A 股境内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A 股境外公司法人股东董
事或董事会正式委任的代理人、或 A 股自然人股东之外的其他代理人签署,则
授权该其他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文件必须由 A 股境内法人股东的法定
代表人、A 股境外公司法人股东董事或董事会正式委任的代理人、或 A 股自然
人股东签署并且必须经过公证。
(1)签署授权委托书后,A 股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或 A 股自然人股东仍可凭前述第 1 项所列的全部文件亲自出席本次
会议,并在会上投票。若 A 股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或 A 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后又亲自出席会议并亲自在会上投票,则
视为其已终止委托,其原代理人所持的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无效。
(2)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A 股自然人股东、A 股法人股东也可用微信扫
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自助登记,融资融券投资者等不适用此登记方式。
(3)拟现场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未按规定时间事先办理登记
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上述规定的参会
文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6 楼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40
咨询及预登记电话:+86 4008595555(工作日 9:00-16:00,2025 年 6 月 3
日至 6 月 19 日仅为咨询时段;2025 年 6 月 20 日、6 月 23 日 9:00-16:00 为电
话预登记时间)
登记邮箱:gddh2024@cmbchina.com
(二)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东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东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 1) (注 2)
本人/本单位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招商银行2024年度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 A 股股数(注 3):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行董事的议案
注:股东董事为非执行董事。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议。本授权委托书的每项更改须由签署人签字认可。
为与委托人名下所有本公司 A 股股份有关。
中选择一个并打“√”。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弃权票在
计算该议案表决结果时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行酌情投票。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其他均为普通决议案,需经出席
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进行编号。股东应当针对
该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
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本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
大会应选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则该股东对于独立董事选举议
案组,拥有 6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该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股东对独立董事议案组候选人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就该议案组拥有的选举
票数时,该股东对该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股东对独立董事议案
组候选人所投选举票数少于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该股东投票有效,但差额部分视
为其放弃表决权。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应选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6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某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
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600 票的表决权。
该股东可以以 600 票为限,对议案 5.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
以把 6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