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光: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30 1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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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5-036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兖州东方机电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
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东方机电自然人股权,有利于进一步增强
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力,提高运营和决策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与控制风险,
实现公司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本次收购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定价依据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
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兖州东方机电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
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
常业务范围,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
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
司《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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