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映
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司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
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中规定的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 2025 年 5 月 30 日
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24.00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50 万股限制
性股票。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