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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
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
度健全,运行情况良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要求规
范运作,在会议召集、议事、表决及决议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一、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成立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股东大会,相关
股东依法出席了历次会议。
二、董事会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成立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召开了 16 次董事会。根据现
行《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
中设独立董事 3 名,董事长 1 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任期三年,可连
选连任。
三、监事会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成立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监事会,相关监
事依法出席了历次会议。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
事组成,其中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
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文件对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和更换、特别职权、
独立意见、行使职权的保障等均作出了明确详尽的规定。
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为 9 人,其中 3 人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
人数的三分之一。
自股份公司成立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次数为 16
次,公司独立董事自当选以来,认真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有
关规定对公司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对于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履行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
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工作,筹备并参与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较好地履
行了自身职责,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了
重要作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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