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
的其他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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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函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人确认及承诺不存在如下情形:
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法解除,并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其形成原因、演变情况、解除过程,前述股权
代持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的情形;
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函》之
签字盖章页)
承诺人(盖章):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任志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