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ST 新潮 公告编号:2025-048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公司股份交割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ST新潮”或“公司”)
于2025年4月21日披露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B股”
或“收购人”)发来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以下简称
“《要约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伊泰B股向全体ST新潮股东发出部分要约,
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3,468,252,8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00%,要约收
购价格为3.40元/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期限自2025年4月23日
至2025年5月22日。根据伊泰B股发出的《要约收购报告书》,若要约期限届满时,
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未达到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数量(即在本次要约期
限内最后一个交易日15:00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ST新潮股票申报数量不
低于1,904,138,831股,占ST新潮股份总数的28.00%),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
效。
截至2025年5月22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
供的数据统计,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总数为20,168户,
预受要约股份总数共计为3,407,350,144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50.10%。最终
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达到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数量,少于收购人预定收
购数量,伊泰B股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股东预受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要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根据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伊泰B股共计持有公司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
《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
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