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位科技: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29 20: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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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大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大位数据科技(广东)
                      )针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
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九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位数据科
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
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
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 202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了书面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
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共 13 名核查对象(不包含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交易公
司股票行为。经公司核查并根据 13 名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声明及承诺,其中 12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
断而进行的操作,其交易公司股票行为是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之前发
生的,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此外,另有1名核查对象作为激励对象,在公司统一划定的内幕信息知情日
期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
核查与确认,其仅知悉公司拟筹划激励计划事项,未获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时
间、详细方案及具体内容,知悉信息有限,其交易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
况做出的自行判断而独立作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二
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和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所致,其并未向任何第三方
泄露本激励计划相关的信息或基于此建议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而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
消上述1名核查对象作为激励对象的资格,后期公司董事会亦将在履行相关审议
程序后,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等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 13 名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亦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
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
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及中介机
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公司在披露本激励计划前,未发生信息泄
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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