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5 年 5 月 16 日至 2025 年 5 月 29 日期间,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川恒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即 18.73 元/股)的 130%(即 24.35 元/股)。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预计将有可能触发“川恒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
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
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
分未转股的“川恒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证监许可20212337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开发行 1,16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可转债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11.60 亿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915 号”文同意,公司 116,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川恒转债”的转股期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至 2027 年 8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川恒转债”初始转股价为:21.02 元/股。
(2)公司回购《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60
万股,因股本变动较小及根据充分保护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未对转股价
格进行调整。
(3)公司因《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根据激励对象认购款缴纳情况,
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完成限制性股票 684.60 万股,授予价格为 12.48 元/股,可转
债转股价格由 21.02 元/股调整为 20.9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4)公司因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
“川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0.90 元/股调
整为 20.7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5)公司因《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
成,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根据激励对象认购款缴纳情
况,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 98.20 万股,授予价格为 12.28 元/
股,可转债转股价格由 20.70 元/股调整为 20.6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45)。
(6)公司因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
“川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0.68 元/股调
整为 19.9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7)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股票数为 4,025.00 万
股,发行价格为 16.40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转股价格由 19.98 元/股调整为 19.71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8)公司因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
“川恒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9.71 元/股调
整为 18.7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9)公司回购注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限售期内离职及退休的 13
名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5.50 万股,因股本变动对可转债
转股价格影响较小,未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10)公司回购注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限售期内 3 名已离职的
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尚未解限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0.75 万股,因股本变动对可转
债转股价格影响较小,未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1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 3,318,406 股于 2025 年 3 月完
“川恒转债”转股价格由 18.72 元/股调整为 18.7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成注销手续,
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规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
少
有 当
十
期
:指当期应计利息;
五
应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个
计
额;
交
利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易
息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
日
的
不算尾)。
的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
计
收
算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
盘
公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价
式
、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不 自 2025 年 5 月 16 日至 2025 年 5 月 29 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个交易日
为
低
:
的收盘价不低于“川恒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8.73 元/股)的 130%(即 24.35 元
于 。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预计将有可能触
/股)
×
当
×
发“川恒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
期
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
转
的“川恒转债”。
股 三、风险提示
价
格
的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
证
券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
交
险。
易 特此公告。
所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 董事会
市 2025 年 5 月 30 日
公
司
自
律
监
管
指
南
第
号——业务办理》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当日召
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川恒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