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锦泓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9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考核结果为“C”,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标,根据《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前述共 1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 269,500 股。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5 年 2 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4.10 元/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69,500 股。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
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85)、《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
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股份减
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公司自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披
露至今公示期已满 45 天,在此期间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注销事项提出异议,也
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
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相关协议到期不续签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6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
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个人层面解
除限售条件未达标,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前述共 1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 269,500 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涉及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共 10 人,
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69,5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限制
性股票剩余数量为 2,363,55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开立了证券回购注销账户(账户号码:B883675609),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申请
回购注销 1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69,500 股限制性股票。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完成注销。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 269,500 股,公司股份总数
减少 269,500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633,050 -269,500 2,363,55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4,052,934 0 344,052,934
股份合计 346,685,984 -269,500 346,416,484
注:上述“变动前”股份为公司截至 2025 年 5 月 28 日的股本情况。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是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条款的规定进行,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相应减少,不
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
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股权激励协议书的安排,不存在损
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
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本激励计划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
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调整回购价格及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