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公告编号:临 2025-022 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05元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6/5 - 2025/6/6 2025/6/6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16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50,894,49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544,724.70元。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6/5 - 2025/6/6 2025/6/6
四、分配实施办法
(一)实施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
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
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自行发放对象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悦达醴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三)扣税说明
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等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
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0.05 元;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0.05 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
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所得税。
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由本公
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45 元。如 QFII
股东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
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
通知》
(财201481 号)的有关规定,其股息红利将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
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按 10%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45
元。
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5 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权益分派方案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5-8820286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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