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佳通: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29 16: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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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目             录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如下参会须知:
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请有出席股
东大会资格的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正式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
有表决权,没有准时办理登记的股东只能列席股东大会。列席大会的股东有发言
权,没有表决权。
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则。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
告有关部门处理。未经公司同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影、摄像、录音。
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应打断会议报告人
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
报告,之后股东对各项报告进行审议讨论。股东在审议过程中提出的建议、意见
或问题,由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予以回答。最后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
表决。
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不予回答。
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及互联网投票平台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
司委托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秘书处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时间: 2025 年 6 月 11 日下午 13:30-15:00
现场会议地点:莆田皇冠假日酒店(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荔浦路 85 号)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议程如下:
一、报告股东到会情况及其代表股份数
二、宣布会议主要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推选监票人
四、审议会议议案
五、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六、股东代表发言和提问
七、现场投票表决
   经监票人检验投票箱,由监票人组织投票,经监票人、律师统计投票
结果后,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八、在合并统计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后,宣读合并表决结果,同
时宣读股东大会决议,签署会议文件。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议案一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如下:
详情如下:
  (1)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情况,2024 年全国橡胶轮胎外胎总产量(含
摩托车等其他外胎)约 11.87 亿条,同比增长 9.2%;其中,子午线轮胎产量 8.19
亿条,同比增长 8.6%。
  (2)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调查统计,2024 年国内汽车轮胎外胎
总产量约 8.47 亿条,同比增长 7.8%。其中,子午线轮胎产量约 8.14 亿条,同
比增长 8.4%左右;半钢乘用子午线轮胎产量约 6.75 亿条,同比增长 11.4%;全
钢载重子午胎产量约 1.39 亿条,同比下降 4.1%;斜交胎产量约 0.33 亿条,同
比下降 7.3%。
  (3)根据国家海关总署公布全年数据情况,中国橡胶轮胎累计出口量达 932
万吨,同比增长 5.2%;出口金额约为 1644.94 亿元,同比增长 5.6%。其中,新
的充气橡胶轮胎累计出口 899 万吨,增长 4.9%;出口交货值 1583.03 亿元,增
长 5.5%。按条数计算,2024 年,我国累计出口新的充气橡胶轮胎 6.81 亿条,增
长 10.5%。轮胎出口总量和金额均保持稳定增长,但增长主要体现在乘用车轮胎
上,卡客车轮胎出口实际有所下降。未来影响国内轮胎出口的各类不确定因素依
然突出。
替换市场产品销售结构持续优化,18 寸以上规格产品上升 35.5%,15 寸规格上
升 25%,14 寸以下规格产品销量上升 33.6%;国内配套市场 18 寸以上规格产品
成为销售主力,2024 年上升 35.3%;国外替换市场 18 寸以上规格产品销售上升
年下降 9.8%,国内配套市场 2024 年下降 6.5%,国外替换市场 2024 年上升 21.9%。
   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生产轮胎 1,749.65 万条,同比上升 15.10%,全年
完成销售轮胎 1,752.18 万条,同比上升 15.26%。公司 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46.68
亿元,同比上升 12.11%,营业成本为 38.06 亿元,同比上升 13.82%,实现净利
润 3.51 亿元,同比下降 4.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4 亿元,同比
下降 4.76%。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依
法履行法定权利和义务,共召集召开了 6 次会议,董事通过现场、视频或通讯方
式亲自出席历次会议。年内董事会完成包含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换
届选举、变更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等事项在内的
议案审议工作。非独立董事持续为公司发展提供决策支持,同时严格遵守关联交
易回避表决制度。独立董事发挥专长,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与
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保持沟通,为公司提供合理意见和建议,在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
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董事会所制订的职权范围及各专门委
员会的工作细则运作,积极履行职责,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和讨论,形成表决意
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支撑。2024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
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审计费用、聘请审计机构、聘任财务总监等议案。此外,审计委
员会成员与公司年审会计师、管理层、公司内审部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
进度,关注公司经营业务和审计进展,对重点业务的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
审议了公司内审部提交的相关检查报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为参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报
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开展
年度考核,并设定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增设了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要工作是对公司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查。
权对公司重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推动公司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增强董事会
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以上请审议。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 监事会会议情况
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司
制评价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宜、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险事宜(回避表决)、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在内的十二个议案。
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2024 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重要的董事会会议和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与董事会讨论的重大决策事项并对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召开程序等进行监督。
  (三) 2024 年度,监事会成员通过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听取管理层的经营汇
报等对公司经营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保持关注,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
层履职行为。
  二、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重要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监事会认为目
前公司的财务制度基本符合公司业务的管理要求。
  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计划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关联交易金额未超出授
权范围,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在审议 2024 年度、2025 年
度关联交易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构、提升规范运营水平等方面持续监督,以促进公司稳健及可持续发展,切实维
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以上请审议。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案三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经审计,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一、经营情况(合并报表,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466,839.30 416,406.60          50,432.70       12%
营业利润            46,609.09 48,705.66           -2,096.57       -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17,429.23 18,299.58             -870.35       -5%
  二、财务状况(合并报表,单位:万元)
总资产            434,357.87       388,753.82    45,604.05        12%
流动资产           315,483.61       276,044.59     39,439.01       14%
非流动资产          118,874.27       112,709.23      6,165.04        5%
总负债            232,416.79       184,658.99     47,757.80       26%
流动负债           180,568.86       139,437.32     41,131.54       29%
非流动负债           51,847.92        45,221.67      6,626.26       15%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      120,626.20       121,767.86     -1,141.66       -1%
  三、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率(%)                              53.51                   47.50
流动比率                                   1.75                    1.98
速动比率                                   1.40                    1.60
每股净资产(元)                               3.55                    3.58
每股收益(元)                                0.51                    0.54
营业利润率(%)                               9.98                   11.7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率(%)                           3.73                    4.39
净资产收益率(%)                             13.93                   16.18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交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审议。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四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佳通轮胎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
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交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审议。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五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4 年实现税后利润 199,717,390.23 元
(经审计),本公司拟按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税后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加上 2024 年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321,338,278.34 元,
减去 2024 年内已分配利润 200,600,000.00 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可供分配利润为 311,282,818.74 元。
   拟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交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审议。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六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经股东大会批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根据对审计服务范围和审计业务复杂程度的判断,考虑行业和地
区的平均水平,审计委员会建议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 137
万元。
  鉴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恪守执业道德,配合审计委员
会完成年报审核工作,同时该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熟悉公
司的经济业务,为保持公司年审项目的稳定性和连贯性,建议续聘永拓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交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请审议。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七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宜
各位股东:
  公司目前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2 万元(不含税),该标准
自 2021 年执行至今,综合考虑独立董事岗位职责、通货膨胀等因素,参考地区、
企业相关岗位的津贴水平,建议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至每人每年人民币 13.2
万元(不含税)。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至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
  以上请审议。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八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事宜
各位股东: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
公司运营风险,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
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为提高决策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
员范围;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聘任保险经纪公司
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
今后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受益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现提交至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
  以上请审议。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钟庆全)
各位股东:
   作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十一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在2024年度认真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工作,独立自主决策,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钟庆全,1969年生,国籍:新加坡,学历:学士,专业资格:新加坡注
册会计师资格。现任公司独立董事,Crowe Horwath First Trust LLP副总裁、
Jubilee Industries Holdings Ltd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Acrometa
Group Limited 独 立董 事 。 曾任 Arthur Andersen 经理 , Linklaters Allen &
Gledhill Pte Ltd区域财务经理。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
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
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
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
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无授权委托及缺席的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含通讯方式)
              (通讯参会 6 次)
  在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了解议案背景资料,充分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及时通过视频、电话、邮件
等方式与公司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切实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人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2024年度参与的董事会所有决议均无异议,为公司经营的
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钟庆全           2                   1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年应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
  会议名称
              参加次数        (含通讯方式)         次数         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次                          无         无
                      (通讯参会 2 次)
  审计委员会        7次                          无         无
                      (通讯参会 7 次)
  提名委员会        2次                          无         无
                      (通讯参会 2 次)
员会会议2次。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通过自身的参与,认
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勤勉尽责,为不断提高公司治
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
制和审计过程中,首先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2024年度
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
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审前沟通;其次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
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会议,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外聘会计师的沟通,全面了解和重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以及内控制度建设,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
学性和客观性。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沟通,在召开相关会议或者
讨论公司重要事项前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就相关重要信息进行沟通解释,对于本
人提出的相关疑问进行答复。同时在本人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履职期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本人与公司年审会计师等保持沟通,为本人履职提供极大
的便利和协助。
  (五)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议、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关注,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对公司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换届选举等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自己的意见。
  (六)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公司不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学习上市公司治
理、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案例。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按照相关规定对该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与监督。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并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上述议案在2024年5月17日召开
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通过。
  此外,在2024年期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与监督。2024年11月2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
划》的议案,并于2024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上述议案在2024
年12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通过。
  经核查,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发
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经过核查,公司、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
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
  除此以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
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四)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本人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3 年年度审
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审计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五)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任德元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事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认真
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官网进行披露的公告。
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
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本人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效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投资
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的最新进展。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关注公司全面发展状况,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
运作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
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特别是重大事项,客观地
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
协作,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做好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和客观性,共同努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钟庆全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朱华友)
各位股东:
  作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十一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在2024年度认真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工作,独立自主决策,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朱华友,1961年生,国籍:中国,经济社会学博士。自2021年5月17日
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海南赛伯乐教育集团总裁、海口经济学院执行校长。
曾任海南省办事办处长、中国南海研究院副院长、海南省发改委副主任、海南省
副秘书长、海南省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
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
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
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
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无授权委托及缺席的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
                                   委托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含通讯方式)                                次数
            (通讯参会 6 次)
  在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了解议案背景资料,充分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及时通过视频、电话、邮件
等方式与公司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切实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人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2024年度参与的董事会所有决议均无异议,为公司经营的
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朱华友                 2                       1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
 会议名称
            数          (含通讯方式)            次数            次数
独立董事专                         2次
 门会议                   (通讯参会 2 次)
审计委员会       7次                              无            无
                       (通讯参会 7 次)
薪酬与考核                         3次
 委员会                   (通讯参会 3 次)
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通过自身的参
与,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勤勉尽责,为不断提高
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首先与负责
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
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
排等相关事项进行审前沟通;其次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
就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
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会议,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外聘会计师的沟通,全面了解和重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以及内控制度建设,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
学性和客观性。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沟通,在召开相关会议或者
讨论公司重要事项前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就相关重要信息进行沟通解释,对于本
人提出的相关疑问进行答复。同时在本人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履职期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本人与公司年审会计师等保持沟通,为本人履职提供极大
的便利和协助。
  (五)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议、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关注,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对公司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换届选举等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自己的意见。
  (六)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公司不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学习上市公司治
理、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案例。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按照相关规定对该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与监督。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并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上述议案在2024年5月17日召开
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通过。
  此外,在2024年期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与监督。2024年11月2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
划》的议案,并于2024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上述议案在2024
年12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通过。
  经核查,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发
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经过核查,公司、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
分别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年10月30日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除此以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
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四)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
审计服务。本人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
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审计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五)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任德元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事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认真
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官网进行披露的公告。
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
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本人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进行披露的公告。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效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投资
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的最新进展。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关注公司全面发展状况,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
运作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
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特别是重大事项,客观地
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
协作,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做好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和客观性,共同努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朱华友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郭博耀)
各位股东:
   作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十一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在 2024 年度认真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工作,独立自主决策,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工
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郭博耀,男,1979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新加坡国籍。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ACESIAN PARTNERS LIMITED (Singapore) 独立董事、Metro Transit
Solutions Pte Ltd (Singapore) 总裁 、 MTS Systems Engineering Pte Ltd
(Singapore) 执行董事、Key Direction (Singapore) Pte Ltd 执行董事、SML
Corporate Advisory Pte Ltd (Singapore)执行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
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
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
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本人具备法律法规
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情况
加会议,无授权委托及缺席的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
    董事会次数            (含通讯方式)       次数           次数
                   (通讯参会 6 次)
  在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了解议案背景资料,充分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及时通过视频、电话、邮件
等方式与公司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切实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人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 2024 年度参与的董事会所有决议均无异议,为公司经营
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郭博耀              2                  1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
  会议名称
              次数       (含通讯方式)          次数          次数
 独立董事专                       2次
  门会议                 (通讯参会 2 次)
 薪酬与考核                       3次
  委员会                 (通讯参会 3 次)
 提名委员会        2次                        无            无
                      (通讯参会 2 次)
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通过自身的参
与,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勤勉尽责,为不断提高
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会议,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外聘会计师的沟通,全面了解和重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以及内控制度建设,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
学性和客观性。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沟通,在召开相关会议或者
讨论公司重要事项前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就相关重要信息进行沟通解释,对于本
人提出的相关疑问进行答复。
  (四)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关注,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对公司高管绩效考核、换届选举等事项客观、公正
地发表自己的意见。
  (五)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公司不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学习上市公司治
理、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案例。
  三、2024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与监督。2024 年 4 月 26 日,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上述议案在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通过。
  此外,在 2024 年期间,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与监督。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计划》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上述议案在
  经核查,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发
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经过核查,公司、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
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
  除此以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
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四)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本人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3 年年度审
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审计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五)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任德元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事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认真
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官网进行披露的公告。
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
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本人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进行披露的公告。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业绩预
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有效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投
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的最新进展。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关注公司全面发展状况,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
运作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
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特别是重大事项,客观地
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
协作,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做好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和客观性,共同努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郭博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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