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宁科: ST宁科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28 22: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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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 宁科   公告编号:临 2025-068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宁科生物)除已披露的被申请重整及预重整、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被法院裁定进行重整的事项外,未发生该事项
相关进展。
  ● 中科新材进入重整程序,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最终裁定
中科新材重整不成功,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将可能失去对中科
新材的控制权,存在失去对子公司的持股的风险,届时公司将无法再将中科新
材纳入合并报表,对公司资产、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目前公司
仍为中科新材控股股东,对其后续重整过程及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拥有表决权及
一定的决策权。此外,中科新材重整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协同重整、按统
一方案同时完成重整的整体计划及整体安排的基础上进行,并非孤立事件。如
按公司原定计划,公司能够进入重整程序并与子公司按照统一方案同时完成重
整,中科新材将仍然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对
其实施合并。
  ● 子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目前仍处于预重
整阶段,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
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
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
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叠加退市风险警示。但是,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
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最终裁定公司重整不成功,
公司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
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5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
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
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石嘴山中院)送达的(2024)宁 02 破申 2 号之五《决定书》,主要内容
如下:
   “2025 年 5 月 22 日,临时管理人以宁科生物涉及债权人数量众多、债权金
额较大且法律关系复杂、多项工作尚在推进中为由向本院申请延长三个月预重整
期间。
   本院认为,宁科生物确实存在债权人数量较多、预重整各项工作仍在推进中
等情况。为实现宁科生物财产价值最大化、最大程度保护全体债权人、职工及债
务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预重整实现应有效果,实现宁科生物风险全面、彻底化解
的目标,本院准许宁科生物临时管理人的延期申请,决定如下:
   延长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预重整期间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
   公司及中科新材已分别召开公司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和子公司第二次债
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重整期间进行共益债
务融资的提案》。根据共益债协议约定,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国民
信托有限公司向中科新材提供的 300,000,000 元借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到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
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及预重整进展情况
定书》及(2024)宁 02 破申 2 号《决定书》,申请人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惠农支行、德运新企业管理咨询(乐清)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科新材分别
以公司、中科新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
由,向石嘴山中院申请对公司、中科新材进行预重整,经石嘴山中院审查,决定
对公司、中科新材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 日披露
的《关于收到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临 2024-073)。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80),启动预重整债权申报工作。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90),为顺利推进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程序,临
时管理人启动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
人延期暨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01),临时管理
人考虑到多家意向投资人向其表示因内部审批流程等原因,尚未准备完毕报名材
料,临时管理人决定延长重整投资报名期限,报名截止日期由 2024 年 6 月 28
日延长至 2024 年 7 月 8 日。
告编号:临 2024-119)。
告编号:临 2024-132)。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39),子公司中科新材被法院裁定进行重整并指定
惠农区人民政府成立的清算组担任中科新材管理人。
                                         (公
告编号:临 2024-140),启动重整债权申报工作。
告编号:临 2024-144)。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46),根据《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4)
宁 02 破 3 号,中科新材定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下午 14 时 30 分通过全国企业破
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召开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告编号:临 2024-147)。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55)。
告编号:临 2024-165),为实现宁科生物财产价值最大化、最大程度保护全体债
权人及债务人合法权益,确保预重整实现应有效果,石嘴山中院准许宁科生物临
时管理人的延期申请,预重整期间延长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
告编号:临 2024-185),招募及遴选期间,共有 2 家产业投资人在临时管理人要
求的期限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其中 1 家已经退出,目前意向投资人联合体
为醇投久银华楚联合体,其中湖南醇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产业投资人。
告编号:临 2025-011),石嘴山中院批复了《关于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拟进行共益债融资的请示》(二)(2024)宁 02 破 3 号之四,许可中科新材在
重整期间借款额度不超过 100,000,000 元用于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管理人应对上
述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监督。湖南醇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科新材、中科新材
管理人三方签署了《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重整案之共益债融资协议》并
开展共益债借款事宜。
议顺利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第
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子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5-030)。
告编号:临 2025-031),为实现宁科生物财产价值最大化、最大程度保护全体债
权人、职工及债务人合法权益,确保预重整实现应有效果,石嘴山中院准许宁科
生物临时管理人的延期申请,预重整期间延长至 2025 年 5 月 28 日。
整计划草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4),石嘴山中院裁定中科新材的重
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6 月 6 日。
                    (公告编号:临 2025-035),《关
子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于宁科生物预重整期间进行借款的提案》和《关于中科新材重整期间进行共益债
务融资的提案》已分别由公司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中科新材重整第二
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目前,公司正积极配合公司临时管理人及子公司中科新材管理人推进公司预
重整及重整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审计评估等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各项工作均在按计划进行,阶段性成果公司将适时进行披露。
  二、风险提示
  (一)终止上市的风险
  子公司中科新材已进入重整程序并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目前仍处
于预重整阶段,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
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
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在
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叠加退市风险警示。但是,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
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最终裁定公司重整不成功,公
司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5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子公司重整的不确定性风险
  中科新材进入重整程序,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最终裁定中科
新材重整不成功,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将可能失去对中科新材的
控制权,存在失去对子公司的持股的风险,届时公司将无法再将中科新材纳入合
并报表,对公司资产、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目前公司仍为中科新
材控股股东,对其后续重整过程及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拥有表决权及一定的决策权。
此外,中科新材重整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协同重整、按统一方案同时完成重
整的整体计划及整体安排的基础上进行,并非孤立事件。如按公司原定计划,公
司能够进入重整程序并与子公司按照统一方案同时完成重整,中科新材将仍然作
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对其实施合并。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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