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38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安永
华明”)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
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4 年末
拥有合伙人 251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
截至 2024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
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逾 500 人。
安永华明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 59.5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人民币 55.85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 亿元。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
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6 家。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
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
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安秀艳女士,于 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安秀艳女士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
包括制造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及房地产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芳女士,于 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3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孙芳
女士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
业、批发和零售业。
质量控制复核人钟丽女士,于 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
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钟丽女士近三
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和采矿业等。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是经综合考量公司业务规模、工作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及公允
合理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
公司 2025 年度聘请安永华明及安永的审计费用(包括年度审计、中期审阅及内
控审计)为人民币 1,880 万元(含税),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180 万元。在考
虑与 2024 年度同等计算口径(不含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审计费用)的情况下,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与 2024 年度持平,云南铝业股
份有限公司和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费用由其各自承担。
前述审计费用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事项,审核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和安永
具备为公司提供境内外审计服务的执业资格、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良好的诚信状况。前述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 年度为公司提供境内外审计服务过程中,
审计人员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审核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及安永为
公司 2025 年度之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及安永为公司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备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