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作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通科技”或“公司”)于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东莞市鼎
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同意作废失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63,800 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
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了《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肖继辉女士
作为征集人就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 计 划 首次授 予 激励对 象名 单的 公示 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公 告编号: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
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sse.com.cn)
披露的《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2)。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4 月 8 日,以 24.00 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 52 名激励对象授予 93.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4
予数量的议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24.00 元/股调整为 16.7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
及监事会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票作废失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6.79
元/股调整为 16.29 元/股。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
作废失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63,800 股。
二、本次作废失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有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管
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因此,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6,000 股由公司作废。
根据《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本次激励计
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超过 12 个月未明
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失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于 2024 年 4 月 1 日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预留的限制
性股票应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前授予激励对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有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失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作废失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63,800 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
本次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
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
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