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7 证券简称:瑜欣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6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的公司股份854,700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73,4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
股份854,700股后的股本72,545,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7.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781,71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转增29,018,12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
本为102,418,12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每10股现金分红、每10股转增股本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1)按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
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已回购股份)×
取,不四舍五入);
(2)按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数量=本次实际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总数÷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
取,不四舍五入);
(3)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按资本公
积金转增前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1+按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折算的每股
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0.6918489元)/1.3953422。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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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议 案 》 ,利 润 分配 方案 为 : 拟 以 公司 董 事 会 审议 日 的 总 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50,781,71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4股,预计转增29,018,12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2,418,120股,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
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时,公司将维持分配比例不变,对分
配总额、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
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本基数为: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
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现有总股本73,4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854,700股后为72,545,300股)。
致的。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54,700股
后的72,545,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6.3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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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73,4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2,418,12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对应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
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
(转)股总数一致。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5年6月6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积金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转增股本数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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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股本 73,400,000 100.00% 29,018,120 102,418,120 100.00%
注:上述股份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收益为0.52元。
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
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
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的调整。
每10股现金分红、每10股转增股本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按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
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已回购股份)×10=50,781,710.00元÷73,400,000股×10=6.918489元;
按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
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量=本次实际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总数÷资本公积金转
增前总股本×10股=29,018,120股÷73,400,000股×10=3.953422股;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按资本公积金
转增前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1+按资本公积金转增前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股份
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0.6918489元)/1.3953422。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高腾大道992号
咨询联系人:樊地
咨询电话:023-65816392
传真电话:023-65816392
十、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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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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