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
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
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公示期间公
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拟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二)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为在公司任职的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无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也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的;
(四)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
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