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昌: 2024年年度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28 17: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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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
(135,237,4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478,000股)后股本134,759,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8,374,362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53,903,76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89,141,160股(最
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折算
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
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34,759,400×0.73)÷135,237,400,即每股现金
红利为0.7274197元,每10股现金红利为7.274197元。
   按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折算后的每股转增股数=(本次实际
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转增股数)÷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
本=(134,759,400×0.4)÷135,237,400,即每股转增股数为0.3985861股,每10股
转增股数为3.985861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7274197)÷(1+0.3985861)。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相关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35,237,4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478,000 股)后股本 134,759,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3 元(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98,374,362 元
(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3,903,760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89,141,160 股(最终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经过本次分配后未分配
利润剩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
债转股、公司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不变
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化。
其调整原则一致。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135,237,4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478,000 股)后
股本 134,759,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派 6.5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478,000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
利润分配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
(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
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姓名/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8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积转增股份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数量(股)           (股)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通      63,404,000   46.88%    25,361,600    88,765,600    46.93%
     股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35,237,400   100.00%   53,903,760    189,141,160   100.00%
     注:上表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含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已回购股份 478,000 股,本次变动后的股份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
东名册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81 元。
本折算的每 10 股分派现金红利、转增股数及除权除息参考价相关参数详见本公
告“特别提示”。
格及回购价格将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 19 栋
  咨询联系人:季弘、陈碧莹
  咨询电话:0755-27353188   传真号码:0755-27652253
  九、备查文件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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