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
润分配等权利。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835,5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币0.2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
原则,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12,994,173.12元。
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
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2,994,173.12元/651,544,156股=0.0199436元(保留七位
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
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0.20 元 ( 含 税 )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案一致。
超过2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7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10 楼
咨询联系人:杨扬、陈丽暖
咨询电话:0755-26719889
传真电话:0755-26719890
七、调整相关参数
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
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2,994,173.12 元/651,544,156 股=0.0199436 元(保留七
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
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199436 元/股。
前有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公司将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
调整程序并披露。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