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1 证券简称:航天晨光 公告编号:临 2025—030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103,75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6 月 3 日。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七届四十
一次董事会和七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名单,并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和《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临 2022-006 号),公司收到中国
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
《关于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
(国资考分〔2022〕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管理办法>的议案》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
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和登记情况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本次激励计划的
授予后股票剩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激励对象
余数量
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了《关于取消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
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明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的激励对象,因此决定
取消授予预留的 75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
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
销 31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 31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实施完毕。
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拟回购注销 26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 26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实施完毕。
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拟回购注销 3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 3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实施完毕。
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拟回购注销 60,30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 60,300 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拟回购注销 60,30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 60,300 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拟回购注销 60,300 股限制性股票。截至目前本次回购注销 60,300 股限制性
股票尚未实施完毕。
(四)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的 205 名激励对象所持共 3,314,85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
宜。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情况如下:
因分红送转导
剩余未解锁股 取消解锁股票
股票解锁日期 股票解锁数量 致解锁股票数
票数量 数量及原因
量变化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本次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00 名激励对象所持共 3,103,75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
售事宜。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情况如下:
因分红送转导
剩余未解锁股 取消解锁股票
股票解锁日期 股票解锁数量 致解锁股票数
票数量 数量及原因
量变化
二、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已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届满。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
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授权益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首次授予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 33%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首次授予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 33%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
首次授予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60 个月 34%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条件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适当人选;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人员情形的;
(三)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年度进行
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 1.净利润指标完成情况
象的解除限售条件。首次授予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见下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表: 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归属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以 2020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 44,452,639.08 元;经中审众环会
第一个解除限 低于 16%,且不低于同行业平 公司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售期 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的净利润为 71,941,966.08 元。以
(2024 年) 2022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020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基 数 , 公 司
以 2020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 公司选取的同行业为证监会行业
第二个解除限 低于 16%,且不低于同行业平 家,剔除 13 家异常数据后,同行
售期 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业平均值为-4.94%,公司净利润
(2025 年) 2023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复合增长率指标完成考核目标。
以 2020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 率为 3.19%,完成考核目标。
第三个解除限 低于 16%,且不低于同行业平 公司 2023 年 EVA 为 8,292.27 万
售期 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元,△EVA 大于零,完成考核目
(2026 年) 2024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标。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
在公司层面解锁条件达成的情况下,激励对象个人
当年可解除限售系数应根据所在单位及个人上一年度
考核结果确定。
类别 1:本部领导及员工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称职 不称职
解除限售比例 1 1 0.8 0
类别 2:各中心、分子公司领导及员工 2023 年度,共 10 家单位考核优
且所在单位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秀,4 家单位考核良好。基于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称职 不称职
管理办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解除限售比例 1 1 0.8 0
划考核实施规则》,公司 3 名高级
类别 3:各中心、分子公司领导及员工
管理人员考核结果达到解锁要求,
且所在单位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良好”
其余 197 名激励对象个人年度考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称职 不称职
核结果均为优秀,均符合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比例 1 0.8 0.6 0
条件,其所持限制性股票均可解
类别 4:各中心、分子公司领导及员工
锁。
且所在单位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称职 不称职
解除限售比例 1 0.6 0.4 0
类别 5:各中心、分子公司领导及员工
且所在单位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解除限售比例 0
综上所述,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本次共有 200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3,103,750 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72%,具体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本次解锁数量占
获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
职务 已获授予限制性
数量(股) 限售数量(股)
股票比例
原党委书记、总经理 268,000 34,840 13%
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208,000 27,040 13%
党委委员、财务负责人 134,000 17,420 13%
中层管理人员(共 84 人) 5,790,000 1,910,700 33%
核心骨干员工(共 113 人) 3,375,000 1,113,750 33%
合计 9,775,000 3,103,750 /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 年 6 月 3 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3,103,750 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核结果满足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占其获授限制性股票
总量比例为 13%,需要保留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 20%的股票限售至其任期考核或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确定是否解除限售。
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
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6,609,550 -3,103,750 3,505,8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424,598,450 3,103,750 427,702,200
总计 431,208,000 0 431,208,000
注: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中包含已经公司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回购注销但尚未实
施完毕的 60,300 股限制性股票。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确认了被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本次解除限售
资格及数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建议同意公司按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
对象办理解锁及上市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
成就,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00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
的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
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及《激励计
划》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满足《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
件。
特此公告。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