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天津久日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日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对久日新材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
目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188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80.68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除发行费用 14,486.45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0,929.30 万
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80.68 万股后实
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19000423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如下:
预计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年产 87,000
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已终止)
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9,250 吨
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
入)
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年产 600
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
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18,340 吨/年
光固化材料及光刻胶中间体建设项目
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
光固化材料改造项目
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8,000 吨/年光
引发剂 H4 酮项目
合计 215,550.25 159,542.08
三、本次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鉴于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润化工”)8,000 吨/年光引发
剂 H4 酮项目(以下简称“弘润化工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控股孙公司弘润化工,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向弘润
化工提供借款,用于弘润化工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根据弘润化工项目的建设安排
及实际资金需求,在借款总额度内分次逐步向弘润化工提供资金。本次事项弘润
化工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比例提供借款。
本次借款利率将参考借款协议签订之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
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司实际债务融资成本及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同期借款利率等因素综合确定,借款利息按照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算,借款
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 36 个月。
本次公司提供的借款将存放于弘润化工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进行
管理,专项用于弘润化工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董事长行使本次提供借款事项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
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8 月 31 日
法定代表人:沈马林
注册资本:17,310.000000 万人民币
住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长岭街道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长岭片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
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久日新材料有
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股权结构:
序号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岳阳市同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序号 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7,310.0000 100.0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弘润化工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 312,628,262.19 296,685,310.96
负债总额(元) 159,580,246.06 144,283,734.93
资产净额(元) 153,048,016.13 152,401,576.03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61,401,767.04 366,690,883.31
净利润(元) 223,009.09 2,275,931.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36,959.09 2,034,569.41
注:上述 2024 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第一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弘润化工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弘润
化工是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弘润化工生产经营稳定,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弘润化工将通过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存储募集
资金,同时与公司、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并将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审核程序
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日召开
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