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5-029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1,217,286,340 股剔除回购专用
账户股份 432 股后的 1,217,285,9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元(含税)/公司总股本 1,217,286,340 股)*10=1.299999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权益分派实施前后
公司总股本不变,在计算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
应取 0.1299999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299999 元/股。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精工”) 2025 年
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分配预案的公告》和《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将以利润
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1.3 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公司法》,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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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确认,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480,000 股的
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减少 480,000 股。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对上述总股本变动,公司以“每股分配现金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17,286,340 股
剔除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432 股后的 1,217,285,908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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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的公司股份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二)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根据 2025 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
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158,247,168.04 元(含税)=1,217,285,908 股×
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
则,权益分派实施前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在计算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应取 0.1299999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
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299999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 1166 号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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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广场 18A 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朱宏宇
咨询电话:0755-36889712
咨询传真:0755-36889822
八、备查文件
间安排的文件。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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