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控制人变更情形。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得胜公司”)所持公司股份 18,600,000 股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10 时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10
时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司法拍卖,根据该平台公布的拍卖结果,得胜公司首轮司
法拍卖的 18,600,000 股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近日,公司通过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将对上述流拍股
份 18,600,000 股进行二次司法拍卖,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二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被二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司法拍卖股份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为限售股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原因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及限售类型
其一致行动人
深圳市得胜资产
是 18,600,000 28.04% 3.08% 否 司法拍卖
管理有限公司
(二)拍卖公告的主要内容
批次为 1,860,000 股)。得胜公司所持有的此部分股份已被司法冻结,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编号:2023-016)。
每批次起拍价:7,544,160 元,保证金:754,000 元,增价幅度:37,700 元及其倍数。
于起拍价,方可成交;(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 分钟如
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 5 分钟。
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
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2)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
拍卖成交后 20 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除上述将被司法拍卖股份情形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得胜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 10 时至 2024
年 7 月 16 日 10 时司法拍卖的 5,000,000 股,其中 500,000 股竞价成功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剩余
股竞价成功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剩余 107,200 股于 2025 年 1 月 4 日 10 时至 2025 年 1 月 5 日 10 时
被二次司法拍卖,该部分股份竞价成功并已完成过户手续;得胜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邱建民先生
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 10 时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 10 时二次司法拍卖的合计 20,718,999 股,其中
年 10 月 10 日 10 时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 10 时司法拍卖的 11,409,700 股竞价成功并已完成过户手
续;得胜公司将于 2025 年 6 月 1 日 10 时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 10 时被司法拍卖(变卖)26,000,00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得胜公司及邱建民先生累计被司法拍卖并已完成相应过户手续的股份为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对公司治理及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2,544,9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1%。
得胜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 26,000,000 股将于 2025 年 6 月 1 日 10 时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 10 时止
(延时除外)进行司法拍卖(变卖),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
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变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如该批次最终竞价成功且完
成过户,得胜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将下降至 40,344,9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7%;得胜公司及其一
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将下降至 66,544,9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1%,得胜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
东,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如本次司法拍卖最终竞价成功且完成过户,得胜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将下降至 21,744,933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60%;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将下降至 47,944,966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7.93%,经与律师初步沟通判断,得胜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如后续
还有司法拍卖情形,公司控制权将有可能面临发生变更的风险。
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具体减持方式分别适
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第十三条第一款:“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
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
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
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规定,本次司法拍卖的出让方及受让方在后续股份变动时,应当遵守股份变
动比例、信息披露等相关限制性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如受让
方在限售期限内违规减持,公司保留追究受让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
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