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阵股份: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27 17: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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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65     证券简称:矩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通过了《激励计划》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5 月 12 日,公
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进行了披露。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激励计划》拟定的 54 名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
愿放弃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7.00 万股,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
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实施完毕,2024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80,0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 63,000,000.00 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自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案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
作如下调整: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8.27-0.35=7.92 元
/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与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
  七、备查文件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
  特此公告。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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